浙江省镇海港中转粮库有限公司场地五年租赁权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5月7日 |
| 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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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浙江省镇海港中转粮库有限公司场地五年租赁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0-05-07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0-05-19 | ||
| 项目编号 | ZJ2020DF100495 | 挂牌价格 | 200.000000万元(首年) | ||
| 标的所在地 | - 镇海区平海路888号 |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约30700 | 出租用途 | 工业 | ||
| 租期 | 5年 | 免租期 | 无 | ||
| 目前状态 | 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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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至2020-05-15
原承租人是否有优先承租权: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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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情况说明 | 1、出租面积:出租土地使用面积约30700平方米,不包含房屋等建筑物。 2、权证相关信息:详见不动产证书浙(2017)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21543号(土地使用面积52308.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8459.7平方米,此次出租场地的土地面积约30700平方米,不包含房屋等建筑物)。 3、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 出租标的位于出租方所属库区内,面积约30700平米,呈“┓”状。原出租标的物上无建筑物,仅平整成砂石地面,不通水电。该标的物现已对外出租,承租方为宁波浙粮仓储有限公司。目前,出租标的上建有钢结构厂房约20000平方米,一幢砖混结构300平米二层办公楼 ,约1000平米砖混结构平房、硬化道路5000平米、桥式起重机13台及机械设备若干,均为现承租方宁波浙粮仓储有限公司所建。 4、租赁期间,若国家对土地使用税等税费进行调整的,则相对该协议签订日时土地使用税的增加部分由承租方方承担。
5、租赁期间,出租方因上级主管部门有重大决策需收回场地或当地政府规划需要使用该场地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此租赁协议。因政府规划用地所涉及的征地补偿部分,在租赁场地内,是承租方所建的地上建筑补偿及承租方所属设施搬迁补偿归承租方,其它补偿归出租方。对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出租方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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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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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要求注册资金500万(含)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达3000万以上且盈利的企业。(以提供 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 ||||
| 交易条件 | 1、租金挂牌价格:第一、二年每年200万,第三、四、五年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每年再递增10万元/年。 2、竞租保证金:10万元。项目成交(即产生最高有效报价)后,竞租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江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20万元。 4、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标的涉及出租用途经营的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费由承租方专门单独立表,电损按用电数10%计,每月由出租方按市场价向承租方收取。 7、出租房屋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8、出租标的需进行改造的,改造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承租方必须保持租赁区内出租方原有排水渠、平房、泵房、发电机、配电房、消防水管等水电基础设施完好,若有损坏(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照价赔偿。 9、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需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竞得后15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项目成交后第 4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0、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 11、按原《租赁协议》约定,出租标的上的原承租方所建建筑物及其他附属物由出租方组织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新承租方需承担评估费用及按评估价格对原承租方作出相应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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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期限和其他事项 |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共1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竞价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浙江产权交易所递交全部竞租报名材料及交纳竞租保证金(日常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地点: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4号楼18层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逾期无效。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收到递交全部竞买报名材料和保证金后,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人,则信息发布终结。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4、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浙交所提交承租申请、交纳保证金、注册账户并激活、进入动态报价大厅报价。 5、意向承租方除在报名时应交纳竞租保证金外,应携带以下资料办理相关报名手续:(1)《承租意向登记文件》及其备注清单中所列的材料;(2)产权交易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项目公告附件材料---意向承租方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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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个,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 决策和批准文件 | 审批表 | ||||
| 二、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是 |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 三、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0元。 |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 交纳方式 | 中信银行账号转账 | ||||
| 中信银行账号 | 收款单位: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6232800800014138729 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占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71-86097249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 18楼 浙江产权交易所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 其他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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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图片 |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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