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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泗安镇低效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5月5日
招标采购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长兴县财政局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现就长兴县泗安镇低效企业资产评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泗安镇低效企业资产评估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JZBCCXCG-20-013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标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服务期

备注

一

长兴县泗安镇低效企业资产评估项目

1

项

48

以《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规定的浙江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60%为最高限价。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供应商的磋商相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供应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磋商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省级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

6、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3.地点:

(1)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2)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4.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项目文件获取”菜单中选择项目,在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5.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作为附件同时上传):

(1)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1份);

(2)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1份)。

6.提示: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以本公告附件形式发布,该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注册并下载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已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在磋商前根据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认定。

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

1.本项目于2020年5月15日14时30分磋商响应截止。

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除政采云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外,还应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或光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考虑疫情情况,U盘或光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邮寄地址为: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长兴县明珠北路9号明珠商务大厦610,收件人陈小夏,电话18768213858),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17:00时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磋商响应文件,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快递寄出后,请供应商尽快联系代理机构确定快递查收情况)。

4.通过邮寄备份文件的供应商,需留足邮寄时间,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败的,责任自负。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0年5月15日14∶30时(北京时间)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举行。

十、磋商响应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专用编制工具)。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潜在供应商应在磋商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潜在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3.潜在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潜在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4、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5.因本次磋商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最终报价由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供。

十一、本项目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72- 6682964

联系地址:长兴县泗安大道606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768213858

联系地址:长兴县明珠北路9号明珠商务大厦61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人: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联系地址: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和长兴大道交叉口

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5月5日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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