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海曙区龙观乡独立水站改造工程(设备部分)采购及安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4月30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宁波市海曙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的(第二次)海曙区龙观乡独立水站改造工程(设备部分)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2020NBHSWT018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自用
四、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11日
五、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第二次)海曙区龙观乡独立水站改造工程(设备部分)采购及安装项目 | 1项 | 7个村级水站的净水消毒等设备在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 159.3万元 | 具体要求见采购需求 |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条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11日。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2获取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2.3方式:潜在投标人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2.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2.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1)招标文件及补充(更正)公告等文件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招标公告及补充(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2)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都将无法进入本项目的投标流程,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0年5月21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提供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并于2020年5月21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交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5月21日14: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2020年5月21日15:00时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5月21日15:00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上评标或使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及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5.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0年5月20日(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城南商务大厦A座2001-1;
拟在 2020年5月20日之后,2020年5月21日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
收件人:夏萍 联系方式:13586543489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5.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6、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
7、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247081549@qq.com
传真:0574-87415509
8、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9、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10、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11、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5、6、7、8、9、10条内容废止。
12、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十一、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aishu.bidding.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
联系人:陈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13586543489
传真:0574-87415509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194482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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