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至庆元公路庆元银屏山隧道工程交(竣)工质量评定试验检测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4月29日 |
仙居至庆元公路庆元银屏山隧道工程交(竣)工质量评定试验检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仙居至庆元公路庆元银屏山隧道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庆发改投[2019]114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经庆元县交通运输局以庆交复[2019]35号文批复,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庆元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县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交(竣)工质量评定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本项目是仙居至庆元公路庆元五大堡至龙溪段工程中的一段,起点位于举水乡门林后村,起点桩号K17+300,顺接仙居至庆元公路五大堡至龙溪工程(近期与现状林道相接),路线向东布线跨杨楼溪后设银屏山隧道至举水乡月山村,终点桩号K21+077,顺接仙居至庆元公路五大堡至龙溪工程(近期通过接线与县道举落线连接),通过与举落线改路平交后接上官下线,路线全长3.777km。
本项目采用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10m,隧道宽度10m,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汽车荷载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有关现行标准、规范执行。
2.2主要结构形式:本项目路线全长3.777km,全线共设置中桥113.72m/3座,隧道2992m/1座,平面交叉2处(含接坡1处),涵洞2道,改路2处,改渠1处。
2.3 试验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报告提交并通过相关评定或评审止。
2.4 招标范围:仙居至庆元公路庆元银屏山隧道工程起终点桩号K17+300~K21+077(路线全长3.777km)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改路、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房建、机电等工程的交(竣)工质量评定试验检测,并出具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外观检查报告,并配合项目业主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具体检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表。
2.5 试验检测标段划分:本次交(竣)工质量评定试验检测招标设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包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允许专业分包的除外);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实体检测项目;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将于2020年04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qy.lssggzy.com/lqweb/)上发布并供下载。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4.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保险保函]、银行汇票、电汇、年度保证金。
①以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纸质)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保险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函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开具对象为庆元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单位及其法人签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015435743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015435743
④以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高于已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补足差额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具体参照丽政办发[2019]6号文件)。
(2)保证金缴纳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票、银行纸质保函、保险保函、年度保证金等票据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汇票视作到账。
(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5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418室(庆元县城东濛洲街222号,庆元县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5.3 招标人定于 2020年05月21日09时30分在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418室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qy.lssggzy.com/lq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补充公告等,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qy.lssggzy.com/lqweb/)上发布。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元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元县松源街6号 地 址:丽水市大洋北路山水嘉苑小区26幢104室
邮 编:323800 邮 编:323000
联系人:叶文 联 系 人:马希青
电 话:18857821044 电话(传真):0578-2789773(13754276036)
庆元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29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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