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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路涉绿一件事审批备案系统采购项目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4月26日
招标采购正文

公开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批准,受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现就涉路涉绿一件事审批备案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类型:非政府采购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备注

1

采购涉路涉绿一件事审批备案系统及相关服务

1

项

¥18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需求

四、技术需求

序号

类别

描述

1

系统建设

开发“平湖市涉路涉绿审批事项申请”应用,主要功能包括:

1)事项申报:申报单位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微信公众号、钉钉、平板、桌面软件等实现在线申请,办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城市道路占用费征收、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征收、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城市绿化补偿费征收等多个事项(以下简称“多事项”) ,并合并作为一件事进行申报审批,申请填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事项基本信息,承诺书及相关材料等,申报模块需尽量简洁,一个申报页面需要适用一个或多个申报事项;

2)申报进度跟踪:申报单位可以在申请页面跟踪申请项目审批进度,并基于进度现状,进行相应操作;

3)申报模块可以根据审批需要,进行信息更新或材料补交;

4)在线缴费:根据实际情况,若事项实施产生费用,申报单位可自助在线缴费,并在线申领电子发票;

5)在线获取审批结果:事项审批通过,并完成缴费后,申报单位可在线获取审批结果。

开发“平湖市涉路涉绿事项审批备案”应用,主要功能包括:

1)对接电子政务系统平台用户认证体系,实现系统用户统一登录,无需再单独创建账号;

2)工作人员可以查看申报列表,对新申报项目可执行退回、补齐资料提醒或接受操作;

3)事项接受后,可形成踏勘任务流转到事项涉及部门人员,并可通过手机短信进行通知,短信内容可根据模板自动生成或人工填写;

4) 基于地理信息及天地图,开发踏勘人员现场实地勘验模块,实现不同踏勘部门根据不同事项类型记录不同的踏勘信息,各信息记录绑定空间点或空间范围信息;

4)各踏勘部门根据踏勘信息形成踏勘意见;

5)系统根据相关费用征收政策预先制定费率计算规则,并根据费率规则自动计算事项涉及费用明细及汇总;

6)审批人员汇总各部门踏勘数据、踏勘意见、涉事费用,形成最终审批结果并抄送各相关部门;

7)审批人员将涉事费用形成缴费通知推送到申报单位;

8)申报单位缴费后,系统可生成电子发票推送到申报单位;

9)系统生成审批结果,经审核后,推送到申报单位;

11)为便于工作汇报及沟通协调,事项案件可支持全要素档案分享。

开发“平湖市涉路涉绿事项监管”应用,主要功能包括:

1)监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地检查,记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形成监管日志;

2)监管人员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实地验收,确保项目按照要求完成,最终形成验收台账。

开发“备案文书制作模块”应用:事项需形成全生命周期(申报-踏勘-审批-监管-验收)台账,并支持文书模板制作及文档导出,形成电子文书以便打印和存档。

开发“在线缴费与电子发票”应用:与市财政支付决算平台、电子发票系统等进行对接及联动,实现在线缴费支付,并监测支付状态,支付成功后自动开具电子发票并推送到支付人账户中;设计与开发严密的安全防护策略体系,保证资金安全。

开发“系统管理”应用,实现系统用户及权限管理、费率管理、档案管理等。

1、“平湖市涉路涉绿审批事项申请”、“平湖市涉路涉绿事项审批备案” 、“平湖市涉路涉绿事项监管”应用需支持手机(微信、钉钉、二维码扫描)、平板电脑、PC端运行适用;其他模块支持PC端运行使用;

2、提供系统测试阶段不少于5台终端设备,终端设备品牌、型号应满足采购单位实际使用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公告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单位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下载。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 年 5 月 9 日 下 午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平湖市梅园路1333号5楼521室(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 年 5 月 9 日 下 午 14  时 30 分在 平湖市梅园路1333号5楼521室(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标,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投标委托人社保证明(加盖县市及以上养老保险机构公章)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

1.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单位提出询问,采购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质疑

(1)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

(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者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②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④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明材料;⑤提出质疑的日期。

(4)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十、疫情期间,请参加投标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37.2℃。否则拒绝参与投标。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631933

2.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 0573-85261372;

传真:0573-85270983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26日

 


附件涉路涉绿一件事审批备案系统采购项目(发布稿20200426).doc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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