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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瓯海区城市桥梁常规检测、护栏鉴定,市政设施信息录入核实、完善和补充及中长期规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4月26日
招标采购正文


一、采购项目编号:ZJSX022020040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2020年度瓯海区城市桥梁常规检测、护栏鉴定,市政设施信息录入核实、完善和补充及中长期规划项目

1

2245000

项

2020年度瓯海区城市桥梁常规检测、护栏鉴定,市政设施信息录入核实、完善和补充,编制瓯海区市政设施维修中长期规划(道路、桥梁、隧道);

招标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完成所有内容(其中护栏鉴定必须于2020年6月中旬完成)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桥梁检测机构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主管部门颁发的含有桥梁检测项目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5、项目负责人具有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供应商(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记录为准)。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0年4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19日09:30:00

七、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CA驱动和申领流程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以电子邮件形式(邮箱:18881809@qq.com)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电子邮件主题或标题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八、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同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九、开标地点: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四楼开标室(瓯海娄桥洲洋路2号)

十、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得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实施条例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582863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2号楼6楼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郭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109952、88870803、18968769796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温州大道730号综合楼5楼

3、同级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7-88522238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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