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工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4月23日 |
发布日期:2020年4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委托,对宁波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工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GZZBC2020-0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公告期限: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30日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序号 | 工作内容 | 采购预算 (310万元)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子包1 | 宁波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工 程咨询服务 | 1 | 招标代理服务 | 42万元 | 报下浮率,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至少40%,即下浮率≥4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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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造价咨询服务 | 183万元 | 报下浮率,参照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至少20%,即下浮率≥20%。 | |||
3 | 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 8万元 | 报总价,最高限价为80000.00元。 | |||
4 | BIM技术服务 | 77万元 | 报单价,最高限价为11.00元/m2。 |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②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具有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业为房屋建筑类。
4、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建筑或安装专业)。造价咨询负责人可兼任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个数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负责拟派项目负责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联合体协议书”按采购文件格式签字并盖章),但其他成员需承担连带责任。
七、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30日17:00止(北京时间)。
2、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3、获取方式: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bidding.zcygov.cn/)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注: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按上述条款规定操作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在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详见电子显示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疫情期间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将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0年5月14日9: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开标,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唱标内容将通过微信群进行发布。
十一、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十二、重要提示: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竞标人。
3、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1)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2)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建微信询标群进行收发。
(3)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庄老师 联系电话:18906628805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1221号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15楼01-06
联系人:许钗英、王芸
电话/传真:0574-87298497 13958216395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联系电话:0574-87521835
潜在供应商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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