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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2020年道路零星绿化工程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4月22日
招标采购正文

招标公告

 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2020年道路零星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2020年道路零星绿化工程,已由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20-330481-48-03-118606,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2020年道路零星绿化工程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

2.2、招标范围:项目招标范围包括08省道东侧道路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17073m2;碧霞路(硖川路--长生堰路)工程绿化面积45m2;丹枫路(石泾路~硖川路)改造工程绿化面积4000m2;金星路(横山路--横二路)绿化工程绿化面积460m2;石泾路(碧海路—碧云路)绿化工程绿化面积80m2;碧海路(沈家堰港—硖川路)绿化工程绿化面积100m2;由拳路南侧绿化景观工程绿化面积20410m2,排水沟长约600m,园路300m2;兴业路南侧绿化景观工程绿化面积12170m2,汀步约400m2,沿河游步道约610m2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建安概算投资约 638.08 万元。

2.5、本项目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施工与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嘉建(2018)10号)文件规定,类别为(园林绿化工程C三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相关的内容,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园林项目主管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  4  月 22   日上午08:30至2020年  5 月 11  日下午17:30,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办理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昌街道               地    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9楼

邮    编:314406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611495                        电    话:0573-87297011         

   传    真:                                 传    真:0573-87297011         

 

 

2020年4月 22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相关的内容(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原件备查)

2

项目经理资格

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园林项目主管资格 

3

流动资金

具有100万(含)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公司财务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

业绩

具有2016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1个及以上(单个工程合同价要求3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非招标备案表或施工合同(三选一),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有备案章),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5

进浙施工备案证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施工备案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6

信用中国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失信惩戒”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8

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王杰 签于 2020/04/22 15:38:00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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