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山和合小镇安置区建设山体土石方处置项目竞价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4月21日 |
天台县基投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投建材公司)拟采取市场竞价方式处置天台山和合小镇安置区建设山体土石方,具体安排如下:
处置土石方概况:天台山和合小镇安置区建设山体土石方,其中预计需处置土石方约60万立方米(数量仅供参考,由基投建材公司最终确定,竞价人自行承担数量变动的风险)。
二、竞价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以最高单价(需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成交,保留价当场确定并宣布,若最高单价低于保留价,本次竞价失败,无成交人。
三、处置时间、运输等要求:处置时间为240天,240天内自行将土石方运出建设现场。除基投建材公司原因和取得基投建材公司许可外(如碰到县政府管制或恶劣天气,可申请基投建材公司许可),成交人需保证每十日运输不少于1500车次,车辆型号为重型自卸货车(8X4车型)。若采用重型自卸货车(6X4车型)的每车按0.8车次计算,成交人有义务配合基投建材公司尽快完成建设山体土石方的处置。成交人到现场运输时需无条件听从基投建材公司的指令,配合土石方装车。输车辆运输时发生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成交人自行负责。成交人需自行组织运输车队和安排运输路线,基投建材公司不承担一切与运输相应责任。竞价人要充分考察现场通行的客观条件和可能发生的各种状况,在报价时要充分考虑。
四、报价要求:土石方(包含泥土、碎石等)不得低于180元/车,车辆型号为重型自卸货车(8X4车型)。若采用重型自卸货车(6X4车型)的每车按0.8车次计算。报价为天台山和合小镇安置区建设山体土石方购置价格,向天台县基投建材有限公司支付。款到提货,成交人需提前3天预付100万元货款金额,根据到款金额来运输处置相应数量的土石方,预付货款不足30万时暂停处置,需立刻补充预付100万元货款金额后继续处置,合同期限满后无息退回剩余预付货款;
五、现场考察:
我公司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价单位如有需要可与我公司联系后,自行踏勘,了解项目情况。
六、报名时间与地址
1、报名/领取时间: 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6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08:00 -11:30 ;14:30-17:00 ,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领取地点: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办事处(天台县赤城街道春晓路201号)。
3、竞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竞价保证金:50万元(成交人50万元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3日内追加交纳50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在合同履行完毕后15日内无息退还)
收款单位: 天台县基投建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天台支行
银行账号:19940101040036435
网银转账或银行现金缴款均可,缴款人跟竞价人名称必须一致,报名时须到账。已缴纳保证金但逾期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得参加竞价。
八、竞价截止时间:2020年4月27日14时30分。
九、报名对象: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不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报名事项
报名者请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带有效的证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交款单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委托他人竞价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天台县赤城街道春晓路201号
联系人:丁旭
联系电话:15957675609
注意: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他人竞价的,应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手续无效的,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价。
竞价人应事先对标的物进行认真咨询,自行现场勘查,做全面了解,仔细阅读本次竞价文件,一旦交纳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申请手续,即表明竞价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有形及无形的全部情况(含瑕疵),愿承担一切责任。
公告发布媒体:天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http://www.zjtt.gov.cn/col/col1683628/index.html)
附件: 1.《授权委托书》(网站上自行下载)
天台县基投建材有限公司
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
竞价须知
一、竞价事项
(1)竞价截止时间:2020年4月27日14时30分。
(2)竞价地点: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赵诚 13666403535
(3)报价书必须在2020年4月27日14:30前送达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我公司在2020年4月27日14:00开始接收报价书。电子数据、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文件概不接受。
(4)竞价人须携带①报价书(附件一)(以密封的信封形式提交)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则带有效的证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竞价的,则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二、竞价程序:
(1)在截止时间到后,评标委员会确定保留价并宣布。
(2)当场宣读所有竞价人报价,以最高单价(需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确认成交人。若最高单价低于保留价,本次竞价失败,无成交人。
(3)以第二高单价(需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确认成交候选人,若第二高单价低于保留价,本次竞价无成交候选人。
(4)若成交人放弃成交,或者期限内不能签订合同,基投建材公司可以取消其成交人资格,同时没收其竞价保证金,并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如成交候选人存在上述同样情形的,没收其竞价保证金,本次竞价失败,重新组织。
三、竞价结果:
(1)成交人50万元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3日内追加交纳5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交纳完全部履约保证金后1日内与基投建材公司签署《处置协议》。成交人未按合同要求进行运输的,基投建材公司有权利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15日内无息退还。
(2)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需未成交人出具收到保证金退回的收据后,无息退回。成交候选人的竞价保证金,需成交人签订合同且成交候选人出具收到保证金退回的收据后,无息退回。
处置协议
甲方: 天台县基投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
一、货物内容
1.1 货物名称:土石方(包含泥土、碎石等)
1.2 数量(单位):土石方(包含泥土、碎石等)约60万立方米,除甲方自主处置的部分外,全部由乙方按成交价继续处置,乙方不得拒绝。
二、价款支付
2.1 本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货款金额:土石方(包含泥土、碎石等)为 元/车(大写:每车 佰 拾 元整),车辆型号为重型自卸货车(8X4车型)。若采用重型自卸货车(6X4车型)的每车按0.8车次计算。
2.2 本合同总价(暂以土石方60万立方米):
2.3 付款方式: 预付款后提货,乙方需提前3天预付100万元货款金额,根据到款金额来运输处置相应数量的土石方,预付货款不足30万时暂停处置,需立刻补充预付100万元货款金额后继续处置,合同期限满后无息退回剩余预付货款。
三、履约保证金
3.1 乙方50万元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追加交纳50万元履约保证金,共100万元。
3.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15日内无息退还。
四、处置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4.1 处置期:在合同签订并收到处置通知书后240天内
4.2 交货方式:乙方自提,自行安排运输
4.3 交货地点:甲方在和合小镇安置区建设现场
五、货物装车及运输
5.1 乙方要充分考察现场通行的客观条件和可能发生的各种状况,乙方需自行组织运输车队和安排运输路线,甲方不承担一切与运输相应责任。车辆运输需要的审批手续办理及所有风险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5.2 甲方负责场内土石方装车,土石方装车装满,不超过车沿。运输车辆运输时发生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3 乙方在运输车队到达甲方交货点 24 小时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装车。
5.4 标的物交付前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交付后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5除甲方原因和取得甲方许可外(如碰到县政府管制或恶劣天气,可申请甲方许可),乙方需保证每十日运输不少于1500车次,车辆型号为重型自卸货车(8X4车型)。若采用重型自卸货车(6X4车型)的每车按0.8车次计算,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尽快完成建设山体土石方的处置。乙方到现场运输时需无条件听从甲方的指令,配合土石方装车。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对装车的统一安排和现场的通行条件。
5.6 甲方统计方量时,车辆型号为重型自卸货车(8X4车型),每车以30立方米(虚方)计算。若采用重型自卸货车(6X4车型),每车以22立方米(虚方)计算。
六、税费承担
6.1 本合同履行中的销售单价含税。
七、违约责任
7.1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 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运输的,甲方有权利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7.3 除甲方原因和取得甲方许可外(如碰到县政府管制或恶劣天气,可申请甲方许可),乙方若十日(计算周期不重复)运输车次少于约定车次,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若多次发生十日(计算周期不重复)运输车次少于约定车次,甲方有权利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8.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8.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8.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30 天以上,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九、争议处理
9.1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本合同签订地为浙江省天台县。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0.1 合同经双方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拇指印)后生效。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0.3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按拇指印):
地址: 地址:
主要负责人: 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附件一:
报 价 书
致天台县基投建材有限公司:
我 (姓名)(非自然人填写:系 (竞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天台山和合小镇安置区建设山体土石方处置项目的竞价,我方就本次竞价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了解项目情况,同意竞价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2、 我方就本项目报价:土石方(包含泥土、碎石等)为 元/车(大写:每车 佰 拾 元整),车辆型号为重型自卸货车(8X4车型)。若采用重型自卸货车(6X4车型)的每车按0.8车次计算。
3、处置时间:在合同签订并收到处置通知书后240天内完成处置。
4、若我方成交后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竞价保证金归贵单位所有,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非自然人填写:竞价人全称: (盖公章))
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非自然人填写:系 (竞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人(本单位)的名义参加天台县基投建材有限公司(基投建材公司)的 天台山和合小镇安置区建设山体土石方处置项目 的竞价。代理人在该项目竞价活动中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非自然人填写:竞价人全称: (盖公章))
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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