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荷梁线、段三线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公告[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4月17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宁波市海曙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的委托就荷梁线、段三线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建设项目的所需货物及伴随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2020NBHSWT040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公告期限:2020年04月17日至2020年04月24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五、用途:确定荷梁线、段三线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单位。
六、项目概况
标段 | 采购内容 | 主要技术要求及其他 | 数量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一 | 荷梁线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 | 本项目建设车牌识别子系统、动态称重子系统、可变情报板信息发布子系统、系统支撑软件及中心端相关配套设施等;实现对通行车辆信息的采集、传输、分析、处理、发布与集中管理。其他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与需求。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与需求”。 | 100万元 | 99.4919 万元 |
二 | 段三线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 | 100万元 | 99.4919 万元 |
交货期:接业主通知后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不符合要求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2、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0年04月17日至2020年04月2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2、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3、采购文件的获取:供应商注册后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获取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其他潜在供应商如要下载采购文件,可以于公告下方下载,但不认定为采购文件获取的有效方式;
4、采购文件工本费:本项目无须支付。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4号)等文件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请留足邮寄时间,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拟在2020年05月11日17:00前(含)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3室;拟在2020年05月11日17:00之后,2020年05月12日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收件人:陈春楠;联系电话:0574-83033198/18868595202(尽量避免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寄达)。投标人邮寄后请电话或电子邮箱(kxzb01@126.com)提供邮寄信息给采购机构,以便及时确认送达情况。邮寄延误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采购机构无责确保文件及时接收,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需持绿色“甬行码(或健康码)”、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单位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提醒事项:疫情期间,投标人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开标活动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0年05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恕不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05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十二、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aishu.bidding.gov.cn)。
十三、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1号1号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74-89297209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3室
电话:0574-83033198 邮箱:kxzb01@126.com
联系人:陈春楠、董顺杰、郑菊琴、陈斌武
附件信息:
20.5M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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