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新城疏港大道(启源路至世纪大道)工程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002号
各投标人:
根据龙港新城疏港大道(启源路至世纪大道)工程(编号:A3303270480000949001001) 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答疑及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
1、补充事项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加“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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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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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龙港新城疏港大道(启源路至世纪大道)工程(项目编号: A3303270480000949001001 )疫情防控期间项目招投标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严密细致、措施到位,确保招投标活动便捷高效、平稳有序,根据“少接触”的原则。招标会议疫情防控措施方案如下,所涉及单位及参加会议人员应积极配合:
一、现场防护措施
1.每家投标单位只可委派1名本单位人员(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派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投标时须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和开标现场投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见附件投-1)。
2.开评标会议现场建立登记问询制度。招标人、代理机构按照疫情防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开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核对健康码、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并询问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近 14 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较重疫区及国外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
3.开评标现场听从代理机构安排,按照指定位置就坐(每人间隔一个座位就坐),不得聚集喧哗并随意走动。
4.加强个人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开评标场所消毒制度。开评标场地配备消毒器具,使用前后,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招标活动的评审专家、中心监督人员、招标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5.开标结束后,各投标人代表离开开标现场,但应保持通讯畅通。
6.严格落实执行现场开标及评审法律规章制度。
二、响应预案
1.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
2.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主要症状:咳嗽(症状严重,干咳为主,伴有痰音,喘息,影响睡眠) ;发热(高热持续72小时以上) ;全身精神差,食欲差;潜伏期2~14天,平均7天等。遇到有以上相应症状者,应劝(送)其去医院就医。并立即报告上级,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隔离、消毒、疏散等措施。
3.若有发现疑似病症,第一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疑似病人及与其密切接触者的相关信息。不得延误。
4.开标室、开标现场、评标室有人员出现疑似症状,除劝(送)其去医院就医外,尚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同其直接接触的人员,应到医院体检;
(2)场所进行封闭消毒;
(3)确诊为新型肺炎病人,则对有关人员采取隔离措施,有关场所实行封闭消毒,现场禁止人员进出,实行隔离。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三、其他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不足之处应严格按省、市、县防疫政策及相关文件执行;
2、投标现场须进行体温测量,如体温数据不一致的情况下,以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代理机构)的数据为准;
3、投标人在递交标书等阶段健康码出现红码、体温出现异常等情况,可能引起投标文件被拒收或出现隔离情况,所导致的各种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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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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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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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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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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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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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投标文件递交时投标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委派的该工程项目负责人携带相应材料。
(1)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如委派项目负责人参加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签署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并且该证明中注明“已到账”的最后一个日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盖有公司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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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投标文件递交时投标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委派的该工程项目负责人携带相应材料。
(1)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开标现场投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
(2) 如委派项目负责人参加的,必须持有并出示:开标现场投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法人签署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并且该证明中注明“已到账”的最后一个日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盖有公司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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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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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①本工程由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并加盖保证金专用章的银行执回或银行回单;②由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对并加盖专用章的银行保函复印件。(以上二种材料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提供其一)、交纳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200元,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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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①本工程由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并加盖保证金专用章的银行执回或银行回单;②由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对并加盖专用章的银行保函复印件。(以上二种材料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提供其一)、交纳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200元,③开标现场投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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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①招标文件P14-15第3.1.1.3条资格后审申请书内容去除第7)点安全员岗位证书要求;
②招标文件P26-27第3.4.4条通过资格后审的必要条件中去除安全员岗位证书要求;
③招标文件P95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内容去除第2.7点安全员岗位证书要求【备注:建议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资格后审申请书部分)时,将第2.7点后半部分文字内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自行调整为“施工员、质检员岗位证书”);如文字未调整且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亦未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不作为否决投标依据】;
备注:安全员岗位证书不作要求,但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仍需按原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提供。
4、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苍南县沿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投1:
开标现场投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开标时随身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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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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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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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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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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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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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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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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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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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健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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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温是否正常? □正常 □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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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健康异常情况? □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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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其他不适?□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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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与确诊病例接触?〇否 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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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最近14天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否 □是
所在(途径)地: 前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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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14天是否存在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境外人员接触情况?□否 □是
接触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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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拟派上述人员参加龙港新城疏港大道(启源路至世纪大道)工程开标活动,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信息有误或缺失,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参加人员(签名):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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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由招标人或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测量体温”后进入投标现场。
2、投标单位应严格落实参投人员的健康申报和真实性承诺制度,如实填写本表, 以下人员应自觉回避:最近 14 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出现发热(超过37.2 度)、咳嗽、胸闷等症状的,来自(途径)重点疫区且隔离未满 14 天的。
3、如现场两次复测体温大于 37 度的或健康码为红黄色的人员,应及时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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