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家蚕人工饲料育实验室科研仪器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4月7日 |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家蚕人工饲料育实验室科研仪器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7 10:3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农科院委托,就家蚕人工饲料育实验室科研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家蚕人工饲料育实验室科研仪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CTZB-H200402YWZ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交易方式: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五.公告期限(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七.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家蚕人工饲料育实验室科研仪器采购项目 | 1 | 100.00 | 批 | 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 | [2020]6493号 |
八.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投标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期限: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 获取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3. 获取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通过招标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费用:免费提供招标文件。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7】日【13】时【30】分;
十一.投标地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十二.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7】日【13】时【30】分;
十三.开标地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
十四.投标保证金: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十五.质疑和投诉:
1. 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质疑受理:
(1)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层1701室,联系人:总师办(钱工、冯工),联系电话:0571-87631297、8533129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面或邮寄送达)。
(2)采购人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409号,联系人:章珍,电话:0571-85115537,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面或邮寄送达)。
十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十七.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2. 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3. 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4. 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十八.其他事项:
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
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
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3.邮箱:85831685@zjsct.cn。
十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周涛
联系电话:0571-85831685、13372409922
传真:4008-266-163转07347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
2.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农科院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404175
传真:/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409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
传真:/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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