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穗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工程学院验证环境系统软件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4月2日 |
宁波中穗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工程学院验证环境系统软件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2 06:4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 招标项目编号: NBZS-20203013G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宁波工程学院验证环境系统软件采购项目 | 1 | 4350000 | 4250000 | 批 | 验证环境系统软件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为准。对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将依法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04-02 至 2020-04-10 17:00:00
2.标书售价(元): 0 元
3.投标人获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公告附件中的供应商报名表(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4、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获取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免费)。《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3、其他: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5、政采云报名后请将供应商报名表发送至zszbnb@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公司报名xxx项目”)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4-22 14:00:00
七、投标地址: 宁波市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公共培训平台大楼A座1112室(驾车请从体育场路北门进入);
八、开标时间: 2020-04-22 14:00:00
九、开标地址: 宁波市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公共培训平台大楼A座1112室(驾车请从体育场路北门进入);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 其他事项: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fcg.czt.zj.gov.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否则可能导致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fcg.czt.zj.gov.cn)及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所有文件(含公告中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4、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文件传真至0574-87155653,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疑问,则视为各供应商均对此无异议。
5、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波中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574-87152663
地址:宁波市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公共培训平台大楼A座1109室(驾车请从体育场路北门进入);
2、采购人名称: 宁波工程学院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0574-87616058
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8938844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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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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