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兴县卫生监督所委托第三方监督检测供应商入围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4月2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长兴县财政局采监科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现就2020年长兴县卫生监督所委托第三方监督检测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 ZJZCHZ-20200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
四、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服务期 (年) | 入围数量 (家)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2020年长兴县卫生监督所委托第三方监督检测供应商入围项目 | 1批 | 检测对象包含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各类医疗机构,职业卫生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1 | 2 | 70.09 |
具体报价范围、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的相应规定为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磋商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供应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磋商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
3、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
4、本项目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磋商,以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双方公章的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拒绝转包和分包。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4月2日上午8:30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3.地点:
(1)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2)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4.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项目文件获取”菜单中选择项目,在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5.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作为附件同时上传):
(1)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1份);
(2)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1份);
(3)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1份);
(4)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提交联合协议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加盖联合体双方单位公章扫描件1份);
(5)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1份)。
6.提示: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以本公告附件形式发布,该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注册并下载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已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在磋商前根据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认定。
七、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
1.本项目于2020年4月14日上午9 :00时磋商响应截止。
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除政采云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外,还应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或光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考虑疫情情况,U盘或光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EMS),邮寄地址为: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长兴县太湖大道1199号(长兴科技创业园)7楼713室),联系电话:0572-6533631/15905821712,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邮寄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4月13日下午16∶00时。
4.通过邮寄备份文件的供应商,需留足邮寄时间,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败的,责任自负。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0年4月14日上午9 :00时(北京时间)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举行。
九、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专用编制工具)。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潜在供应商应在磋商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潜在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3.潜在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潜在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4.因本次磋商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最终报价由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或电话传真提供。
十、本项目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长兴县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孙炳强 联系电话:15968293232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工 联系电话:0572-6533631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6027789
2020年4月2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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