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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4月2日
招标采购正文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龙自然资规告字〔2020〕13号

经龙泉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0年4月22日10:00至2020年5月8日10:00以挂牌方式出让龙泉市鞋产业链回归工程(一期)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地块名称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建筑

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龙泉市鞋产业链回归工程(一期)地块

龙泉市塔石街道规划的新省道东侧、横二路南面、纵三路西侧、横四路北侧

220171(其中计容204151)

工业用地、道路用地

≥35%、≤50%

≥1.2

≤2.0

≥10%≤15%

50

3981

3981

30

备注

1、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各项指标详见下表1;

2、当生产性用房层高超过8米的,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双倍计算;

3、企业内部生活服务设施和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之和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15%,面积以实测为准,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序号

地块准入产业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万元/亩)

土地税收

(万元/亩)

土地产出(万元/亩)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R&D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之比(%)

1

产业代码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40

≥14.49

≥280

≥6.7

≥1820

≥1.0

二、竞买对象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二)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在竞得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时于“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符合竞买要求的申请人在拟成立的新公司中的股份为100%。

(三)联合申请竞买的,成交后必须设立新公司,且网上报名过程中,需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并委托其中一家(联合竞买发起人)进行报价,且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必须一致。

(四)竞买人如为龙泉市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须在龙泉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五)竞得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先与龙商鞋产业回归工程指挥部和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龙泉市鞋产业链回归工程(一期)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再与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陆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22日10:00至2020年5月6日16:00,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6日16:00。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挂牌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10:00至2020年5月8日10:0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10分钟。无竞买人选择进入限时竞价的,挂牌截止。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

(二)挂牌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201办公室)负责接受咨询。

(四)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五)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六)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七)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

(八)入园规定。该区块入驻的企业必须是从事鞋业生产制造的企业。申请入驻的企业须经龙商鞋产业回归工程指挥部、经济开发区及市经济合作交流中心书面审核确认后方可入驻。其余有关入驻企业的要求及管理条例,按照《关于印发鞋产业链回归工程入园企业招商政策的通知》(龙招委办[2019]6号)执行。

(九)分割规定。

(1)厂房分割规定。项目建成后,在符合安全生产、消防和产业特色的要求前提下允许分割销售,厂房2-5层的最小分割单位为按层分割;厂房底层允许销售展示,且只可分割销售给本区块内的入驻企业,底层销售的面积允许按需按间进行分割。

(2)集体宿舍分割规定。项目建成后,在符合安全生产、消防的要求前提下允许分割销售,宿舍最小分割单位为按标准间分割,宿舍只可销售给本区块内的入驻企业,且销售时与生产性用房一并销售,不得单独销售。

(十)销售限价规定。厂房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2000

元/平方米,非生产性用房(职工宿舍、餐厅、厨房、门卫、公厕、生产垃圾收集间等)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2500元/平方米,地下室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2700元/平方米。

(十一)区块内的门卫、生产垃圾收集房、配电房等均由政府进行购买,购买价与销售价一致;地下室负一层由政府和本项目入驻鞋企购买,购买的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不超过4.5万平方米,购买价与销售价一致;区块内所有厂房及相对应配套的职工宿舍均由龙商鞋产业回归工程指挥部、经济开发区及龙泉温州商会同意并确定的对象进行购买;所有厨房、餐厅(含公厕)均由龙商鞋产业回归工程指挥部(经济开发区)同意并确定的对象进行购买。

(十二)土地受让方对鞋产业企业购买的厂房和职工宿舍须在项目销售用房达到交工标准后(注:交工标准指完成建筑物地上部分的所有施工图规定的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相应的建设内容)的一个月内完成预售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可参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执行(其中,政府购买的用房可直接参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预售和按揭贷款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允许购买者装修厨房、餐厅、职工宿舍、底层厂房以及进入二至五层厂房安装机械设备,待区块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十三)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土地受让方未能出售的销售用房,将由政府进行购买、购买价与销售价一致。

(十四)不计算容积率16019.9平方米的道路用地及其配套设施由政府组织实施;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其他所有建筑及配套设施建设,如地上和地下建筑、道路、绿化、强弱电、给排水、围墙等皆由土地受让方组织实施。具体建筑设计方案,须按照龙商鞋产业回归工程指挥部和经济开发区委托编制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如果土地受让方认为建筑方案存在不合理或需要完善的内容,允许土地受让方对龙商鞋产业回归工程指挥部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适当调整优化,调整后的最终方案需经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及温州龙泉商会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五)一期项目将打造集鞋业生产、销售展示、休闲观光、工业旅游等为一体的综合产业园区。土地受让方在区块红线范围内的相关公共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须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建设。

(十六)不计算容积率的16019.9平方米道路及配套设施用地,在项目建设阶段可由土地竞得人整体持有登记,项目建成后不再办理产权登记。

(十七)争议解决。对以上规定或在实际操作中有存在异议或争议的,由龙商鞋产业回归工程指挥部和经济开发区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龙泉市人民法院进行裁定。

(十八)其他要求需符合《龙泉市鞋产业回归工程(一期)项目建设方案》、龙泉市鞋产业链回归工程(一期)项目投资建设协议。

以上政策内容由龙商鞋产业回归工程指挥部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人:徐奇平,刘青松,联系电话:13857059986、15024658426。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578-7128317

联系人:尤先生、余女士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2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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