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兰溪市灵洞乡集镇污水管网一期1号泵站设备和安装项目(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3月27日 |
一、招标项目编号:ZJZLZC2019063-1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三、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四、招标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兰溪市灵洞乡集镇污水管网一期1号泵站设备和安装项目 | 1 | 项 | 1337000 | 详见采购需求 |
包括设计、制造、检验、供货及运输保护、现场安装、现场试运行、设备运行维护、售后服务及土建施工等。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获取及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22日11时前。
2、采购文件获取地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1)政府云平台系统获取: 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正式供应商或临时供应商,可以登陆 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进行网上报名并 获取采购文件 ,并致电 0579-88988422 进行确认。
(2)现场报名:(由于系统故障无法网上报名时,可采用现场报名)
地点:兰溪市振兴路总部大楼主楼8楼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政府采购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或相关社保证明材料)或新版三证及以上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质)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0年4月23日14:30时(时间)
八、投标地址:政采云平台线上投标。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开标将于2020年4月23日14:30时在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兰溪市分中心(兰溪市振兴路5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进行。
十、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5.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 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过邮寄的方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等政策。
3.潜在供应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网站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否则将无法完成合同签订与付款程序。
4.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
5.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人)无须出席开标现场会议。
6.本采购公告中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的采购文件的,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7.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供应商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我公司,书面文件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692897576@qq.com)。
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兰溪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政法委)0579-88888432
兰溪市纪委(监察)机关:0579-88899324
兰溪市公安局0579-110
举报邮箱:lxspab0579@163.com
十二、电子投标事项特别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 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发生无法解密等未知情况。
4.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5、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准备事宜(应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及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6、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在 2020 年4月22日 17 时前(签收时间)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缀名为.bfbs,此备份文件为生成电子加密标书时自动生成的文件)密封,邮寄到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寄件地址:兰溪市振兴路总部大楼主楼8楼,收件人:徐丽琴,联系电话:13857902195),逾期送达(视为放弃投标)或未密封完好将被拒收。备份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未提供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志荣 联系电话:13588633178
质疑受理联系人: 沈晨芳 质疑联系电话:0579-88139801
代理机构: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瑾 联系电话:13857902195 传真:0579-88988455
质疑受理联系人:徐丽琴 质疑联系电话:0579-88988422
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兰溪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楼 影
联系电话:0579-8890373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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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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