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庄市街道办事处消防车项目恢复采购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3月25日 |
关于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庄市街道办事处消防车项目恢复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5 08:4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更正人名称: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庄市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项目名称:消防车
三、采购项目编号:ZHZFCG2019070G064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15日
暂停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2月1日
五、更正理由:落实浙财采监【2020】2号、财办库【2020】29号文件要求,现恢复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开标厅三 | 须全程佩戴口罩,递交至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开标厅一,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
2 |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2020年4月14日9:00之前(以签收时间为准) |
3 | 开标时间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2020年4月14日9:00 |
以上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此不一致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七、实施理由:该项目为庄市街道专职消防队升级项目之一,已列入庄市街道政府实事工程,现急需尽快完成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工作。
八、其他事项:
1、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以微直播参与整个开标过程。微直播地址为进入微信公众号“镇海易政通”,点击“惠企之窗”→“开标直播”。
2、请各投标人务必确保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以签收时间为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庄市街道办事处
地址:镇海区庄市街道清泉路170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55886259
采购代理机构: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
联系人:胡雁林
联系电话:0574-89389723 传真:0574-86276593
2020年3月2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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