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水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入围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改)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3月26日 |
一、 采购人名称:浙江衢州水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劳务分包单位入围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QZCQ-2020-CG0005
四、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3-19
五、 答疑澄清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七条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更改为“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删除“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允许潜在投标人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但对采购文件的提疑须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的提疑将不予受理。”之规定。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4.3中“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交纳壹拾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更改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交纳壹拾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至中标人承担的所有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满一年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签订入围合同期间未承建项目的,入围合同到期即可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由入围供应商提出,经采购人确认,合同有效期结束后7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 。
(三)、原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第2点供应商入围数量“当投标人数N≥12家时,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10家;当投标人数N<12家时,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N-2家。如中间出现排名相同的则名次顺延(例如1、2、2、4);如最后一名出现相同的,则抽签确定。”更改为“当投标人数N≥14家时,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14家,入围14家劳务企业,其中入库10家,备选4家(入库企业如被采购人清退,按排名先后从备选企业中增补);当投标人数N<14家时,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N-2家,入围N家劳务企业,其中入库N-2家,备选2家(入库企业如被采购人清退,按排名先后从备选企业中增补)。如中间出现排名相同的则名次顺延(例如1、2、2、4);如最后一名出现相同的,则抽签确定。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如入围中标人有以下情形的:放弃入围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在本标段投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而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影响评标结果的;按招标文件其他条款规定不能入围中标的;被查实存在影响入围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取消其入围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入围中标人,如导致最终确定的入围中标人个数不足三家时,则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第六章中评标原则按照以上规则修改。
(四)、原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投标人要求中增加条款“派驻工程公司的负责人要求:5.1.1投标人须提供与派驻工程公司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5.1.2派驻工程公司的负责人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天数达到22日以上。5.1.3派驻工程公司的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到岗天数不足合同约定的天数,发包人向中标人每天计取1500元的违约金,每月结算,承包人应在当期进度款支付时缴纳,如承包人未缴纳,发包人有权在当期进度款中直接扣取;派驻工程公司的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月到岗天数低于15日(含15日),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到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派驻工程公司的负责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如有违反,发包人向承包人每次计取1500元的违约金,每月结算,在当期进度款支付时向发包人缴纳,如承包人未缴纳,发包人有权在当期进度款中直接扣取。5.1.4承包人更换派驻工程公司的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派驻工程公司的负责人到位后因生病长期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无法继续担任派驻工程公司的负责人,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经发包人同意,不再有入围资格。如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派驻工程公司负责人,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原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主要内容中“乙方参照工程公司内部施工班组接受管理,须遵循浙江衢州水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劳务企业考核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包括遵循浙江衢州水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4月10日后新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更改为“乙方参照工程公司内部施工班组接受管理,须遵循浙江衢州水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劳务企业考核办法、浙江衢州水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4月10日后新制定的管理制度等规定。”。
原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双方的职责第13条增加规定“乙方须为施工人员办理50万元保额以上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
原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双方的职责增加条款“(三)乙方派驻工程公司负责人的要求:1、乙方应委派指定一名派驻工程公司的负责人,与投标时一致,不得更换。2、乙方派驻工程公司的负责人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天数达到22日以上。3、乙方派驻工程公司的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到岗天数不足合同约定的天数,发包人向中标人每天计取1500元的违约金,每月结算,乙方应在当期进度款支付时缴纳,如承包人未缴纳,发包人有权在当期进度款中直接扣取;乙方派驻工程公司的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月到岗天数低于15日(含15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到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乙方派驻工程公司的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如有违反,甲方向乙方每次计取1500元的违约金,每月结算,在当期进度款支付时向发包人缴纳,如承包人未缴纳,发包人有权在当期进度款中直接扣取。4、乙方更换派驻工程公司的负责人的违约责任:乙方派驻工程公司的负责人到位后因生病长期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无法继续担任派驻工程公司的负责人,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不再有入围资格。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派驻工程公司负责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5、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拟派工程公司的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原招标文件劳务企业考核办法中“3.3.1安全质量违
规扣分累计达到4分未满8分的停一轮;3.3.2安全质量违规扣分原已满4分现达到8分的停二轮;3.3.3安全质量违规扣分一次性扣至8分的停三轮。”更改为“3.3.1安全质量违规扣分累计达到4分未满8分的停一周;3.3.2安全质量违规扣分原已满4分现达到8分的停二周;3.3.3安全质量违规扣分一次性扣至8分的停三周。”。
原招标文件劳务企业考核办法中“3.7劳务企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停止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发包,情节严重的,直接取消入围资格,终止合同。”更改为“劳务企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直接取消入围资格,终止合同”
六、 其它事项:
1、其余未涉及内容不作调整,涉及以上内容的以本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为准。
2、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不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衢州水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570-856831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0570-3891709
浙江衢州水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6日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