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3月26日 |
发布日期:2020年3 月26日
发布期限: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办法,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ZC-YZ-2020001G
二、采购组织方式: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确定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承包单位
四、项目概况:
子包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采购需求 | 预算价 (人民币) |
1 | 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二年,合同为一年一签。如中标单位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情况良好,经双方同意,并报鄞州区采购办批准,可续订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 简要采购需求:完成合同期内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内容;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内容。 | 150万元/年 |
备注:采购需求具体见附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即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17: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期限届满后,除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6.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6.3、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指南具体见:http://ggzy.cixi.gov.cn/art/2018/8/27/art_5590_1519947.html。
6.4、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采购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
七、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投标人须于2020年04月17日9:00(时间)前安排前安排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将投标文件送至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 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信息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在投标文件接收登记表格中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和微信号),并确保开标期间该联系方式的畅通。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将于2020年04月17日9:00(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 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唱标内容将通过微信群进行发布。。
九、其他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联系电话:0574-87187578;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6、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506826502@qq.com)进行收发。
7、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具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函》格式内容填写。
8、本项目开标及评审过程,所有工作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评标室内所有人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9、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十、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沧海路3333号;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296246;
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槐树路146号黄金水岸17层
联 系 人:仲益峰,黄海平
电 话:0574-27964312/13065822275
电子邮件: 506826502 @qq.com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521835。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1、 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2、 纳税人识别号;3、 地址电话;4、 开户银行及账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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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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