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与补充]苍南县灵溪镇文体中心室外景观工程 (重)(二)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3月23日 |
苍南县灵溪镇文体中心室外景观工程(重) 补充文件002
各投标人: 根据《苍南县灵溪镇文体中心室外景观工程(重)》(招标编号:A3303270480000945001001)(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001号阅读。 一、补充 1、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 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加“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
3、更正事项
4、原招标文件与本招标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苍南县灵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0年3月23日
附件投-3 开标现场投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开标时随身携带)
注:1、由招标人或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测量体温”后进入投标现场。 2、投标单位应严格落实参投人员的健康申报和真实性承诺制度,如实填写本表,以下人员应自觉回避: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出现发热(超过37.2度)、咳嗽、胸闷等症状的,来自(途径)重点疫区且隔离未满14天的。 3、如现场两次复测体温大于37度的或健康码为红黄色的人员,应及时离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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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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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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