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2019年(第二批)农村过滤消毒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3月20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海县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中心委托,就宁海县2019年(第二批)农村过滤消毒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NBGJ2019-CG0085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数量:
子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套) |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1 | 过滤设备 | 3T/H | 25 | 699 |
过滤设备 | 5T/H | 25 | ||
过滤设备 | 10T/H | 10 | ||
过滤设备 | 15T/H | 3 | ||
过滤设备 | 20T/H | 2 | ||
2 | 消毒设备 | 次氯酸钠投加装置 | 59 | 210 |
二氧化氯发生器 | 1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子包一:
1、投标人具有省级以上部门颁发的过滤设备《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hixin.court.gov.cn/网站查询为准);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子包二:
1、投标人必须为二氧化氯消毒设备或次氯酸钠消毒设备的生产制造商;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二氧化氯发生器[原料:NaClO2(亚氯酸钠)、HCL(盐酸)]《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且在有效期内;如部分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下放了“部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放职能文件的复印件或提供卫生部门系统官网的文件网页打印件,允许投标人提供符合下放职能文件要求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注:投标文件中须附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hixin.court.gov.cn/网站查询为准);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材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进行评审)。投标时投标文件中请附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资料。)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3月27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8: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附件中提供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按照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规定点击“获取采购文件”为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方式,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拒绝接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3、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免收招标文件费。
七、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子包一:2020年04月17日14:00时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于2020年04月17日14:00时前,将以U盘或DVD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子包二:2020年04月17日14:00时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于2020年04月17日14:00时前,将以U盘或DVD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子包一:
1、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7日14: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0年04月17日14:30时前)投标人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04月17日14:30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子包二:
1、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7日14: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0年04月17日14:30时前)投标人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04月17日14:30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九、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十、投标人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投标人。如未注册的投标人,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十一、特别提醒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平台-CA申领操作指南20190820.pdf”)。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4、以U盘或DVD光盘等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投标人-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5、本项目投标人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投标人未提供纸质文件而导致该投标人作为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项目交易的开评标环节全程录音录像,投标人确有需要到现场的,相关单位到场人员应执行以下规定要求:
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大门(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7、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投标人参与开标过程。
8、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投标人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893145372@qq.com
传真:0574-65250961
9、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10、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11、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12、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6、7、8、9条内容废止。
13、肺炎防疫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十二、落实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海县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林丹晨
联系电话:18758325265
代理机构: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二楼
联系人:王洋/周聪燕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250961
财政部门: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21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265668
潜在供应商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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