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溪孔家段及南环河闸群提升改造工程(土建部分)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3月11日 |
白沙溪孔家段及南环河闸群提升改造工程(土建部分)
发布时间:2020-03-11 10:5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白沙溪孔家段及南环河闸群提升改造工程(土建部分)施工
交易公告
我单位衢州市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中心定于2020年3月19日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公告的开标厅以公开方式确定白沙溪孔家段及南环河闸群提升改造工程(土建部分)施工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白沙溪孔家段及南环河闸群提升改造工程(土建部分)施工,本工程位于衢州市区,位置分布于白沙溪衢化街道孔家段、石室堰渠道九龙村背水坡段、菊花渠、南环河。土建部分主要建设内容为白沙溪衢化街道孔家段右岸岸坡整治及左岸零星损毁部位修复、沿亲水平台显眼置安装安全警示牌、石室堰渠道背水坡的挡墙修复、菊花渠上设置拦污栅(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工程审定预算价 1436943 元(含暂列金 20000 元),最高限价1436943 元(含暂列金2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发包人予以拒绝。工期要求为: 9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为: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交易资格要求及资料获取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浙江省外企业须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的企业。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以上2.1条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与报价文件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或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所提供材料不能证明的,发包人将予以拒绝。
3、电子评标
本工程不实行电子招投标。
4、承包商报名及报价资料的获取
4.1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陆→选择本项目的“我要报名”→我要投标。
4.2未注册入库企业在“交易主体登陆”界面选择“免费注册”后按网站提示注册,详见:http://www.qzggzy.com/zxdt/001003/20200102/d93f8e6d-b0cd-481b-ae3f-6d49c184d201.html(备注:本项目无CA办理要求)。
4.3承包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免费下载报价资料。
5、交易保证金
5.1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20000元整。
交易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或中国银行衢州分行;
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缴纳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未递交交易保证金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5.2缴纳方式
承包商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承包商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
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险保单):根据系统提示,按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流程缴纳。
电子保险保单业务联系电话:15906706569。
5.3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承包人在交易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2)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交易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承包人在交易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交易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发包人告知衢州市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承包人。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9日14时00分,地点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公告的开标厅,报价文件须密封。未密封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6.2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本项目承包商确定会。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未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出具上述证明材料并到场的,发包人将予以拒绝。
6.3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包括:
(1)资格审查表及附件;
(2)资格后审承诺书;
(3)项目人员配备表及附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无需密封,交易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工作人员)
(5)报价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报价函;
投标报价封面;
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主要材料价格表。
6.4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法报价,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结合项目具体条件和企业自身实力考虑部分风险自主报价。除合同规定的可调内容外,承包商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和风险费等费用。文件和定额依据:
(1)工程类别:水利工程三类,措施费3.5%,利润5% 。
(2)2018 版《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 版《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版《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 版《浙江省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浙水建[2016]14 号)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我省水利工程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调整的通知》(浙水建[2018]8 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重新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浙水建[2019]4号)等;
(3)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等;施工用水用电、生活用水用电等费用投标人自理;
(4)《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浙水建[2012]49 号);
(5)《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 年)》补充规定(一)(浙水建[2013]81 号);
(6)各种材料市场价;
(7)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重新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浙水建[2019]4号),税金按 9%计取,费率不得改动。
(8)安全施工费按建筑安装工作量的 1.4%-1.8%计取[建筑安装工作量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不含设备费用)、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不含设备费用)、措施项目四部分],费率不得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
(9)保险费: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费率均为0.45%-0.5%,费率不得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
6.5承包商要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图纸设计、工期进度要求、质量和安全要求、现场及施工环境情况、资金支付情况、材料采购及质量档次要求、配合协作等所有情况,以自身公司实力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或不平衡报价,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6.6公示结束后,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份数免费提供报价文件副本。
7、承包商的确定
7.1.承包商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7.2.发包人根据评分办法,在有效报价中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1名且得分最高者为候选承包商(如果得分相同时,则以报价低者优先;如果得分、报价均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排序,抽签顺序:各承包商签到的顺序为序号),公示3日无异议后确定为承包人。
7.3评分办法采用平均价法:
(1)评分范围:所有在最高限价以下的承包商报价进入评分范围。
(2)最佳报价:进入评分范围的报价在3家及以下时,则最低报价为最佳报价;进入评分范围的报价在4家及以上时,则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最佳报价(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各进入评分范围的承包商报价与最佳报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最终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K=(进入评分范围的承包商报价-最佳报价)/最佳报价*100%。
(4)计算承包商报价得分时:当K值等于零时,报价分得满分100分;
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1%,在报价得分上扣2分;
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报价得分上扣1分;
K值不为整数时以直线插入法计算,报价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最佳评标价经计算确定后,除计算差错外,在整个报价过程中保持不变。在进入评分范围的承包商中按报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序第一的承包商为候选承包商,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如排序第一的承包商报价文件经审查,存在交易公告中规定的被发包人拒绝的情形的,则按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替补1名承包商进行报价文件审查,直至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
7.4.报价在最高限价1436943元(含暂列金20000元)及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7.5.承包商交易资格要求不符合的,发包人予以拒绝;对候选承包商的项目部人员配备表中所有人员进行社保查询,无法查询或不符合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7.6候选承包商在公示结束30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承包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将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7.7签订合同之日即作为开工之日,发包人将以此时间点作为考核承包人工期履约的起始点,发包人将拒绝承包人提出的延误工期的理由。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7.8承包人开始施工后如出现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终止合同,并采取相应措施。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8、项目开工前后的注意事项
8.1制定防疫方案:返岗人员的排查;工地封闭作业;防疫物资准备(口罩、体温计、消毒水)。8.2专人负责卫生防疫;设立隔离区间和应急车辆等。遵守衢州市防疫要求的规定。
8.3审查开复工条件:人员、材料设备、现场准备、各方确认。
8.4报政府部门备案。
8.5对工程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防疫宣传(包括医用酒精易燃安全教育)。
8.6专职卫生员(可有安全员兼)做好日常防护。
8.7做好应急处置。
8.8落实防控措施,保护人员健康,保障工程安全,严格按照衢州市防疫要求施工。
9、合同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见附件。
10、民工工资
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按衢州水利【2018】4号文件、衢州水利【2018】184号文件执行。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附:1.报价文件格式(在附件中下载)
2.工程量清单(在附件中下载)
3.合同条款(在附件中下载)
4.施工图(在附件中下载)
发包人:衢州市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汪工 电话:0570-3890371
招标代理: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腾、郑红玲
电话:0570-3380568、3380578
2020年3月11 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 一 | 企业 |
| 1 | 应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 2 | 近3年(2017年3月1日以来,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
| 3 | 应未被衢州市级(或浙江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 4 | 其他要求: / |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 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 2 | 项目负责人近3年( 2017 年3月 1 日以来,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
| 3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衢州市级(或浙江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 4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
| 5 |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 证书,项目负责人可兼任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可兼任项目质量负责人。 |
| 6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
| 7 | 其他要求: / |
| 三 | 其他 |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安全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 |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
| 3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 4 | 其他要求: /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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