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科技开发与应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3月12日 |
根据《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龙科〔2019〕26号)(以下简称科技政策)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0年度科技开发与应用财政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专项资金的申报对象为符合科技政策申报条件且当年无较大以上(含)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单位及科研机构请在龙泉市财政专项资金云平台(http://112.15.63.20:6060/)进行在线申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企业申报专项资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科技政策相关内容请填写《2020年度龙泉市科技开发与应用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政策兑现类)》(附件1),截止时间2020年3月20日。
2.申报2020年市本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补助请填写《2020年度龙泉市科技开发与应用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项目实施类)》(附件2),截止时间2020年4月10日。
3.申报事项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和复印件(附件3中明确的内容,未及事项,请仔细查阅对照政策文件,以免漏报)。
四、相关说明
1.为提高科技政策兑现工作效率,根据政策文件相关内容请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做好辖区内企业的通知工作。
2.初次申报企业和科研机构在“龙泉市财政专项资金云平台”先注册账号和密码,主管部门直接选择龙泉市科技局。
五、其它事项
1.科技政策中涉及人才和知识产权(专利)补助政策内容的请分别联系市人才办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2.部分项目认定文件或数据暂时未出,务必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在龙泉市财政专项资金云平台先行预填报并提交,等确定后再退回修改补报,项目名称请按附件3统一填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泉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科 徐华锋
联系电话:7262276,13957059059(619059)
单位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99-6号
附件:1.2020年度龙泉市科技开发与应用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政策兑现类)
2.2020年度龙泉市科技开发与应用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项目实施类)
5.《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龙科〔2019〕26号)
龙泉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12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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