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鹤浦一级渔港整治维护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更改通知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3月16日 |
象山县鹤浦一级渔港整治维护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更改通知
编号:NBITC-202010202G -改(1)
我公司受 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对 象山县鹤浦一级渔港整治维护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NBITC-202010202G)。经采购人研究决定,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改:
序号 | 原要求 | 修改为 |
1 | 第一章 采购公告中: 五、采购文件的依法获取: 1、采购文件提供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3月18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08:30-11:30,13:30-17:00。 2、投标人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我公司网站(www.nbbidding.com)登录注册账号后免费获取采购文件。注册咨询电话:0574-87386429。 3、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潜在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 五、采购文件的依法获取: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即日起至2020年03月23日。提供期限届满后,除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提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2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logi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均按此更改。
特此通知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1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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