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中心医院职工食堂粮油类定点配送单位选定项目的补充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3月12日 |
二.采购项目名称:职工食堂粮油类定点配送单位选定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JHHX2019-HW12289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补充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12日
七.补充事项:
1.本项目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于2020年1月31日发布了更正公告,现确定2020年3月23日上午9:30时开标,开标地点不变。
2.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更改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邮寄快递方式: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邮寄快递至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收件人:郑晓旦,联系电话:13058979288。投标人必须密切关注快递配送情况并确保投标文件于2020年3月20日17时前寄达代理机构。因邮寄快递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达耽误项目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备注:(快递单及包裹外观仅标需标明“金华市中心医院职工食堂粮油类定点配送单位选定项目”。)
(2)现场递交方式:投标人可于2020年3月23日9:00-9:30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递交至之江大厦门口(金华市义乌街231号)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接收处,提交后马上离开,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
3. 取消原招标文件中所有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的材料,均以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
4. 如在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个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及澄清回复内容均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772376851@qq.com)。
5.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核对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信息后建立钉钉群并开启群视频直播(视频发起人为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郑晓春,钉钉号18905794567),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现场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开启前的密封情况并进行确认。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提出疑问或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给予现场回复。评审结束,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钉钉群在线公布评审结果。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金华市中心医院
联 系 人:虞科长 联系电话:0579-82552835
地 址:金华市明月街351号
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晓春 联系电话:0579-83189380 82779007
地 址: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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