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3月10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山县人民法院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常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ZSCG202002-GK02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简要规格描述 |
物业管理、绿化养护等服务 | 1 | 项 | 140.00万元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指: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6.2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用户中心”-“项目采购”,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6.3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本公告第十二条“质疑和投诉”规定的时限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6.4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提示:投标人按上述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获取及下载,且进行了网上报名的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如未按要求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等责任投标人自负。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解密
本项目采购活动采用“电子交易”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
7.1标前准备(CA驱动办理及电子交易客户端的下载):各潜在供应商应在开标前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电子交易客户端的下载。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CA驱动和申领流程及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请登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需耗时7个工作日,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7.2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实行投标文件CA电子签章,具体详情请查看《【浙江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视频》,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6.html;以及登入政采云平台先学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学习专题》的内容,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4f6f4630e0d111e9aec67f342b8df9a1。
注: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7.3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不准时上传视为不参加)。(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103874679@qq.com)
7.4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准备好电脑与本单位制作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一个CA锁,并打开“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进行在线等候解密,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09:30至10:00。
注: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实行网上投标(非现场方式实施)。投标文件应当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上传,使用“政采云”软件评标系统评审,开、评标活动过程中,投标人需时刻与采购代理机构保持联系。
八、投标保证金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者中标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无法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04月01日0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平台,逾期未上传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0年04月01日09:30时在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常山县天马街道东苑小区17-1幢三楼】开标。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1.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qzcs.zjzwfw.gov.cn/col/col1341066/index.html)。
2.公告期限:自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
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常山县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北路415号;监督投诉电话:0570-5015373)
十三、其他事项
1.根据《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政府采购中标单位必须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未注册入库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3个工作日内按上述办法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欢迎符合规定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常山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华相轶;联系电话:0570-5087077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白马路155号
2.代理机构:浙江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剑芬;联系电话:0570-5016916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浙西世贸城B座)428-435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常山县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卫明;监督投诉电话:0570-5015373;联系传真:0570-5015373
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北路415号
常山县人民法院
浙江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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