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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鄞州区档案馆2020年度档案数字化成果整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3月6日
招标采购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2020年度档案数字化成果整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NBMC-20208002G

二、项目名称:2020年度档案数字化成果整理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2020年3月6日起至2020年3月13日止

五、子包号、项目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采购预算:

子包

项目内容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最高单项限价

采购预算

一

馆藏档案数字化整理

1批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整理:1.5元/条

40万元

质检:1.0元/条

扫描:0.5元/页

▲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的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 投标人的特定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13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附件中提供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按照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规定点击“获取采购文件”为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方式,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拒绝接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3. 投标人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中标人必须成为注册供应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4.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免收招标文件费。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6000元,投标人可以选择银行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因数,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

缴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海曙支行;户名: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20010122000443166。

财务联系电话:0574-87101276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3月30日14:00止(北京时间)前安排宁波健康码(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行政服务中心西面一号门),不得进入开标现场,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信息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在投标文件接收登记表格中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和微信号),并确保开标期间该联系方式的畅通。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3月30日14: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厅公开开标。

2.开标过程:(1)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开启投标文件密封包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资格及技术商务文件;(3)资格及技术商务文件评审结束后,在开标室宣读评审结果;(4)开启资格及技术商务文件合格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并进行唱标;(5)报价文件评审结束后,在开标室宣布评审结果。

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开标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所有投标人参与开标过程。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档案馆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189622

联系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B楼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立挺、金生华、王裕挺

联系电话:0574-87101259/13777071071    传真:0574-87103586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青石巷5号永煌大厦9楼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521835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十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

十四、其他:

1.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2284007254@qq.com)进行收发。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具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函》格式内容填写。

4.本项目开标及评审过程,所有工作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评标室内所有人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5.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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