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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黄湾镇小尖山矿区生态修复项目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3月6日
招标采购正文

招标公告

海宁市黄湾镇小尖山矿区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黄湾镇小尖山矿区生态修复项目已由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2020-330481-77-03-10550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黄湾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钱塘江东侧约 350 米,直距黄湾镇人民政府约 5.5 公里,西侧紧邻省道 G524。

2.2工程概况:建设内容包括生态复绿及相关附属设施。其中绿化修复面积约 25000 平方米,新建各类挡土墙长约 1500 米,各类排水沟约1750米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宕底绿化修复项目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工程投资概算:(建安部分)约790万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土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施工内容,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地质灾害治理单位、1家园林绿化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地质灾害治理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本工程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03月 06 日 15时 00 分至2020年 03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hn.jxzbtb.cn/TPBidder/自主报名。(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南路13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黄湾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尖山新区(黄湾镇)    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邮    编:  314415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冯先生                   联 系 人: 吴女士               

电    话: 0573-87957123               电    话: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0573-87297016  

 

2020年03月05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

资质等级证书

国土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施工内容(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5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具有2015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类似地质灾害防治施工工程1 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1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非招标备案表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牵头人提供)

6

项目负责人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牵头人提供)

8

流动资金

具有500万元及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须提供企业自己开出的财务承诺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牵头人提供)。

9

联合体协议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为地质灾害治理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正本中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10

进浙施工备案登记证明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施工备案登记证明》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11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12

信用中国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3

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浙江正大 签于 2020/03/06 14:13:30
邓少杰 签于 2020/03/06 14:22:18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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