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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2020年度城建十大工程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3月6日
招标采购正文

2020年度城建十大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ZB202001006
工程名称 2020年度城建十大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中国共产党仪征市委员会、仪征市人民政府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仪征市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YZB202001006003红旗花苑三期安置房建筑方案及相关服务 公开招标 575.00 2020-03-1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0/3/6
集中报名地点 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集中报名日期 从0:00到0:00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60801040006733
计划开工时间 2020/3/10 计划竣工时间 2020/12/5
公告开始时间 2020/3/6 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0/3/11 23:59:59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良好
其他条件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a、b中的资质(可组成联合体): 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并满足以下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各方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工程设计单位,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并承揽其业务许可范围内的设计。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负责人资质的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任职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不属于《扬州市 2018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含联合体成员); 3.4.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4.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4.4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 自 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承担过总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设计项目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3.4.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阶段,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 3.4.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公告信息

红旗花苑三期安置房建筑方案及相关服务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旗花苑三期安置房建筑方案及相关服务(项目名称)已由仪征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20年度城建十大工程、仪委发[202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仪征市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及相关服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仪征市大华河东侧、天宁大道西侧、仪泗河南侧、沿江公路北侧

2.2 工程规模:规划用地约133亩,总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约127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建筑方案设计、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技术指导、配合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本项目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含装配式设计)、电气、暖通、弱电、给排水、人防、基坑支护等设计服务;(2)综合管网:室内外各系统整合后的综合管网施工总平面及总系统图、道路、雨污水管网、通讯、供水、供电、亮化、景观绿化方案等的施工图设计;(3)设计配合服务:设计人须从合同签订之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毕期间做好设计配合服务和设计承包工作。(4)后续服务工作,包括:规划方案审核、初步设计审核(含概算)、施工图审查及招标配合;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工作;设计修改,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工作;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2.4 设计服务周期: 100日历天。设计合同签订后, 30天内完成项目方案优化设计;方案确认后30天内初步设计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合格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合同估算价:    约575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a、b中的资质(可组成联合体):

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并满足以下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各方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工程设计单位,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并承揽其业务许可范围内的设计。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负责人资质的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任职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不属于《扬州市 2018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含联合体成员);

3.4.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4.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4.4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 自 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承担过总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设计项目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3.4.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阶段,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

3.4.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 60 分。

商务标:

设计费报价:  20分

企业业绩:  10分 

设计项目组:  10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方案

设计文件

(60分)

1.规划理念(5分)

规划理念新颖,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融合地方特色。

优:5分-4分;良:4分-3分;中:3分-2分;差:2分-0分;无:0分;

2.总平面布局(10分)

布局合理,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满足交通、消防间距、日照间距等规范。

优:10分-8分;良:8分-6分;中:6分-4分;差:4分-0分;无:0分;

3.分期建设(5分)

分期建设合理可行,建筑形象完整。

优:5分-4分;良:4分-3分;中:3分-2分;差:2分-0分;无:0分;

4.平面布局合理性(10分)

布局合理,符合要求。

优:10分-8分;良:8分-6分;中:6分-4分;差:4分-0分;无:0分;

5.立面造型及建筑剖面(10分)

建筑形象塑造体现项目的特点,建筑创意及表达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点。

优:10分-8分;良:8分-6分;中:6分-4分;差:4分-0分;无:0分;

6.内外交通组织(10分)

交通及人流组织合理便捷。

优:10分-8分;良:8分-6分;中:6分-4分;差:4分-0分;无:0分;

7.人性化设计(4分)

符合人性化设计要求。

优:4分-3.2分;良:3.2分-2.4分;中:2.4分-1.6分;差:1.6分-0分;无:0分;

8.绿色建筑设计(3分)

综合运用节水、节能、节地绿色建筑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规范要求。

优:3分-2.4分;良:2.4分-1.8分;中:1.8分-1.2分;差:1.2分-0分;无:0分;

9.投资估算(3分)

投资估算编制合理可行。

优:3分-2.4分;良:2.4分-1.8分;中:1.8分-1.2分;差:1.2分-0分;无:0分;

2

设计费报价

(20分)

报价评审(20分)

以各投标单位的设计费报价平均价为基准价,得20分;其它投标人报价得分为:

{1-|基准价-投标报价|/基准价}*20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

企业业绩

(10分)

类似业绩(10分)

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总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设计项目的,有一项得1分,满分10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加分)

4

设计项目组(10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

近五年有3个及以上13.8万平方米住宅小区设计业绩的得6分,少一项减2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加分,项目负责人业绩设计合同中需注明项目负责人,未注明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其他主要设计人员(3分)

设计组人员专业齐全,包含规划、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动力等七个专业的职业注册人员得3分,其中少一项的扣0.5分。

注:以上所有人员要求提供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19年11月-2020年1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各专业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以注册证书或者毕业证书为准。

服务承诺(1分)

承诺设计阶段提供高效服务,投标文件中提交完整的全设计过程进度计划表的得1分。

备注说明:

1、企业类似项目业绩的认定应同时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设计合同;设计合同未体现建筑面积的,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履约业绩证明;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2、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的认定应同时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设计合同;设计合同未体现建筑面积的,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履约业绩证明;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设计合同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设计合同未注明项目负责人名称的,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履约业绩证明)应与拟加分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注: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上述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

3、所提供的资料须将原件证明材料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技术方案的计分方法:不按单项汇总,按评委合计后汇总,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汇总平均后的得分为其得分。计算出的分值保留2位小数。

5、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顺序完成所有评审因素的评审,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推荐规定数量的定标后续人,定标候选人数量: 5名  。

5.定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详见招标文件),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

1、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3分,其次2分,依此类推(排名3以后的得0分),具体详见定标方案附表,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择优的相对标准为工程奖项得票数(总分)高的优于工程奖项得票数(总分)低的企业,若工程奖项得票数(总分)也相同则项目负责人答辩得票数(总分)高的优于项目负责人答辩得票数(总分)低的,若项目负责人答辩得票数(总分)也相同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2、定标因素:

(1)工程奖项

(2)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

3、定标候选人数量为5名,按照得分高低取前5名为定标候选人,如投标单位高于3家但不足5家的,则全部为定标候选人,如不足3家,则重新招标。

4、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名,按总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按招标文件定标办法重新组织定标活动、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所有定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重新组织招标。


定标方案附表:

序号

定标因素

得分标准

权重

综合得分

定标候选人1

定标候选人2

定标候选人3

定标候选人4

定标候选人5

1

工程奖项

企业近5年获得过“全国优秀工程设计奖”优于企业获得过的省级工程设计奖;企业获得过的省级工程设计奖优于企业获得过的市级工程设计奖,其他不得分。

得分要求: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提供多个奖项以最高奖项计算得分,不重复计分;奖项有效期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算起,有效期为五年,提供证书或文件原件扫描件。

50%

排序分*权重

排序分*权重

排序分*权重

排序分*权重

排序分*权重

2

项目负责人答辩

 

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项目设计理念、设计思路、设计过程控制、项目成本控制等问题进行书面出题提问,根据各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回答进行横向比较并进行排序打分。

得分要求:优:2-3分;良:1-2分;差:0-1分。

50%

排序分*权重

排序分*权重

排序分*权重

排序分*权重

排序分*权重

4

合计

100%

 

 

 

 

 

6.投标登记

6.1登记时间: 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 11 日 。

6.2投标登记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记。

7.资格审查

7.1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3月23 日09:30。各投标单位请于2020年3月23日09:30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2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3其他要求及事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仪征市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市鼓楼西路28号             地   址:仪征市石桥河北路111号

邮    编: 211400                          邮    编:211400

联 系 人: 任正霞                          联系 人:卞 狄

电    话: 0514-83585860                   电    话:0514-8341783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0年 3 月 5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仪征市真州镇鼓楼西路28号

联系人

杨雪梅
传真

电话

13813122612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仪征市石桥河北路111号

联系人

朱莹
传真 051483417839

电话

051483417839
邮编 E-mail 364207086@qq.com

资审文件一览

序号文件名称文件大小
1 资审文件正文.pdf 476290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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