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智能燃气泄漏报警器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3月5日 |
| 宁波市江北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智能燃气泄漏报警器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 |
| 公告次数:2 | |
| 发布日期:2020-03-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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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SZCG2020020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江北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智能燃气泄漏报警器采购项目 三、采购公告日期:2020年1月16日 暂停采购的公告日期:2020年02月03日 四、继续采购公告日期:2020年03月05日 五、继续采购公告事项如下: 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2020年03月13日09:00(北京时间,下同) 2.响应文件如采用邮寄方式的,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因疫情期间快递速度较慢请供应商充分考虑邮寄所需时间,由此引起的响应文件未能及时送达的所有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建议请供应商于2020年03月12日17:00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部; 收件人:徐梦蓉 联系方式:0574-87565555-9866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响应文件开启要求的,本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因邮寄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本招标代理机构未能按时接收到响应文件的,该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采用现场方式递交的,请供应商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前指派1名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将响应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楼大厅,并按招标代理防疫要求执行。 4、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供应商代表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佩戴口罩,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体温测量及其他防疫工作要求,如未戴口罩或体温测量异常,或不按规定接受其他防疫工作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该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同时提交:①绿色甬行码;②出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及微信号。 5、因防控措施要求,有可能增加人员登记、响应文件提交的时间,为确保各供应商及时提交,请各供应商提早到场。 6、磋商文件其余内容不作修改。
采购人:宁波市江北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励工 电话:0574-87477069 采购人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双东路105弄28号 采购代理单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 联系人:徐梦蓉、王银、卢忱忱、张汝芳、王豪迪、赵娜 联系电话:0574-87565555-9866、0574-87565555-9876 传真:0574-87158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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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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