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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象山县中心城区丹阳路电力排管建设工程(丹城变至滨瑶变)的澄清修改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3月4日
招标采购正文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标段编号:20GC06006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象山县中心城区丹阳路电力排管建设工程(丹城变至滨瑶变)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公告

P4页:

6.投标保证金

形式3:保单(单次)

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86880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董旭,联系电话:13685869928;③宁波五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13857414931。上述保单均可办理。

投标人如需线上操作,太平洋财产保险和宁波五联融资担保保单可线上办理,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自行选择“线上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保单保费的收取标准:保费以投标保证金的0.3%收取,最低收费 500 元),各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保单,(保单办理成功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保单缴纳到账情况,且自行联系保单公司确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

方式一:现场递交。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CA电子锁),递交地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联系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鲍琴楠),联系电话:13484247525。

方式二:邮寄递交。

投标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包括CA电子锁)投递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收件人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鲍琴楠),联系电话:13484247525。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邮寄时间。

备注:招投标结束后,CA电子锁由招标代理人员寄回投标人(邮寄费由投标人自理),或投标人联系招标代理人员自取。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P8页:

3.2.3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控制价为:793.3717万元

 

P9页:

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以下规定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基本费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不考虑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报价不得低于19.0444万元。

 

3.4.1投标保证金:

形式3:保单(单次)

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86880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董旭,联系电话:13685869928;③宁波五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13857414931。上述保单均可办理。

投标人如需线上操作,太平洋财产保险和宁波五联融资担保保单可线上办理,操作流程详见招标公告。

 

P12页: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

方式一:现场递交。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CA电子锁),递交地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联系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鲍琴楠),联系电话:13484247525。

方式二:邮寄递交。

投标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包括CA电子锁)投递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收件人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鲍琴楠),联系电话:13484247525。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邮寄时间。

备注:招投标结束后,CA电子锁由招标代理人员寄回投标人(邮寄费由投标人自理),或投标人联系招标代理人员自取。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二、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 300 号四楼大会议室)

三、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需要参加开标会议

 

5.2开标

三、开标程序

(三)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和公证处工作人员检查递交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P23页:

5.2开标程序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8)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三、评标办法前附表

P32页: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价格: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且未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合理范围上限,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子目单价未超出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招标人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

 

P33页: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招标控制价等于793.3717万元。

(2)浮动率A的确定:在宣布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除投标报价得分外)结果后,在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人公开进行,在(-7%、-7.5%、-8%、-8.5%、-9%、-9.5%、-10%、-10.5%、-11%) 9 个浮动率中一次性随机抽取 3 个值,算术平均后作为浮动率A。

(3)此公式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整数,中间计算过程不予保留。

特别约定:

1、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评审价合理范围为:

子项名称

招标控制价

(万元)

合理范围下限

合理范围上限

浮动率

金额(万元)

浮动率

金额(万元)

市政工程

793.3717

-11%

706.1008

-7%

737.8357

 

 

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一览表

P38页:

四.其他

3.投标人的报价:(1)安全文明施工费低于19.0444万元的;或(2)规费或税金未按规定报价的;

 

四、专用合同条款

P53页:

10.4.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按以下方法确定单价:

(1)计价依据:《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浙建站定[2016]25 号、浙建建发[2019]92 号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现行规定。

(2)取费标准:本工程按道路、排水、河道护岸、水处理构筑物及城市综合管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取费;区间费率按中间值计取;利润按上述各项目所对应的费率中值计取;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按弹性区间中值计取;提前竣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不计取;规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中相应的规费费率乘0.3计取;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法,税金按建建发[2019]92号文件按9%计取。费用计算程序及费率(含税金及规费)按发售招标文件日省、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规定执行。

(3)价格:人工费市场信息价、材料价格按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1期)象山栏;象山栏无的材料按同期宁波栏,象山栏和宁波栏均无的材料按同期《浙江省造价信息》全省通用市场信息价,无信息价的材料如原招标控制价有的按招标控制价,没有的按发包方市场调查核实的签证价为准。上述价格均为除税信息价,如当期信息价无除税信息价,按有关规定折算成除税价。

(4)依据上述(1)~(3)规定进行组价后按相应专业工程中标浮动率下浮作为其综合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5)砂浆不管预拌还是现拌均不作调整;

(6)沟槽挖土的放坡按照实际施工的断面计算,且必须提供实际施工断面的影像资料,如实际放坡系数大于设计放坡系数则按设计放坡系数计算。

10.4.1.4绿化工程

苗木综合单价按施工期间信息价的平均价(无信息价的按甲乙双方协商价确定),计税不计费。综合单价包括包括完成一个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苗木支撑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年养护费、保险费(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措施费、税金、规费等全部费用(但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

 

P55页:

11.1.1建筑工程合同当事人约定按以下办法调整:

调价人材机的结算期价格与基准价格相比,钢材、水泥、砂石料、商品砼、沥青混凝土、电线电缆、砌体砌块差价偏离在±5%范围内,人工市场信息价差值偏离在±10%范围内时价格不作调整。

价格调整方法 :

①钢材、水泥、砂石料、商品砼、沥青混凝土、砌体砌块、电线电缆价格变化幅度超过±5%时,超过±5%的部分调整材料价差,人工市场信息价变化幅度超过±10%时,超过±10%的部分调整价差;价差计税不计费按中标浮动值下浮,数量(不包括限价子目中人工、机械定额消耗量)按照永久工程定额消耗计算;

②基准价格:2020年第1期信息价,(信息价指《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象山栏,象山栏无的按宁波栏);象山栏与宁波栏均无的材料按同期《浙江省造价信息》全省通用市场信息价,无信息价的材料如原招标控制价有的按招标控制价,没有的按发包方基期市场调查价为准,上述价格均为除税信息价,如当期信息价无除税信息价,按有关规定折算成除税价。

③结算期价格:施工期前80%月份平均信息价(无信息价的,按实际签证价为准)。

11.1.2绿化工程

①本合同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按投标单价一次性包干,不得调整;

②绿化工程综合单价包括包括完成一个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苗木支撑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年养护费、保险费(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措施费、税金、规费等全部费用(但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时不作调整。

 

12.1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除绿化工程外)包含的风险范围: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措施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但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

绿化工程的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括包括完成一个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苗木支撑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苗木年养护费、保险费(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措施费、税金、规费等全部费用(但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

 

P64页:

新增:21.11土方具体倾倒地点为业主指定的倾倒点(巨鹰路三联农庄边)。

 

五、工程量清单

P89页:

清单补充子目工作内容、招标人限价、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见3.0招标文件及附件。

 

P90页:

2.2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清单项目已包含设计图纸中所有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除绿化工程外)标价的综合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及价差、施工机械使用费及机械调整、材料费、措施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规费、利润和税金等(但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

绿化种植工程中苗木规格按清单编撰标准,规格大于编制标准的不另行补价,苗木综合单价包括实施和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苗木支撑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年养护费、保险费(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措施费、税金、规费等全部费用(但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

 

P92页:

2.12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中“按2013规范”是指《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六、技术标准和要求

P116页:

1.2招标人推荐生产厂家或品牌表(市政)

序号

材料

 品牌

产地

规格和要求

单位

1

PVC-C电缆保护管

浙江阮氏

浙江

φ160×5.0mm,环刚度≥8级

m

上海公元

上海

φ160×5.0mm,环刚度≥8级

m

宁波波尔

宁波

φ160×5.0mm,环刚度≥8级

m

2

MPP电缆保护管

宁波信宇中塑

宁波

 φ160×10.0mm

m

上海公元

上海

 φ160×10.0mm

m

宁波波尔

宁波

 φ160×10.0mm

m

 

七、投标文件格式

P123页:

(一)投标函  格式内容修改,详见3.0招标文件

 

P129页:

(一)投标总报价表

工程项目名称:象山县中心城区丹阳路电力排管建设工程(丹城变至滨瑶变)

子目名称

招标控制价(元)

合理报价范围

浮动率(%)

报价小计

备注

市政工程

7933717

下浮7% ~下浮11 %(含本数)

A:       元

投标评审价

小计(A)

7933717

下浮7% ~下浮11 %(含本数)

 

                              元

 

(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注:安全文明施工费下限值190444元

暂列金额

/

/

B:   /      元

注:此部分费用在投标总报价内,由建设单位决定是否使用或部分使用,按招标人提供价格填写,列入总报价内,结算时按合同专用条款10.8条执行

投标报价合计(A+B)

投标报价合计(元)大写

注:1.投标报价应于投标函所填报的价格保持一致;

2.投标评审价合理范围在招标控制价下浮(7 % — 11%)(含本数)。

 

 

八、其他有不同之处,均以2020年3月4日发布的3.0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4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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