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工艺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3月4日 |
| 金属工艺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 |||||||||||||||
| 公告次数:1 | |||||||||||||||
| 发布日期:2020-03-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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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金属工艺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0-HJXY-1002 三、项目概况: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无 (三)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该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2020 年 3 月 4 日至 3 月 10 日(08: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935室) 。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可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接受邮寄(电子邮箱:2711018674@qq.com)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证明材料;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0 年 3月 26 日 13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3月 26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2楼216室 。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或邮寄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0 年 3 月 26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2楼216室 。 友情提醒各投标人: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切断病毒传播渠道。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文件要求等,在疫情期间对开标方式作出调整,疫情结束后终止。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的: 现场投标人不得委派超过1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在疫情期间去过疫情重灾区的人员应自行回避参加本次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宁波市新冠肺炎防控居民自助登记系统中注册登记完成并显示为绿色健康码,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人员须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2、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1)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签收快递时间为准。拟在2020年3月26日前(含)13:30(北京时间)到件的邮寄地址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9楼935室; 收件人:岳旷怡 联系方式:0574-87360849/89076310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3)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岳旷怡、严旻瑜 电 话:0574-87360849/89076310 传 真:0574-87360896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十楼 邮政编码:315040 开户名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鄞州支行 银行账号:53010122000113285 采购人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574-86165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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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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