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2月24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金市工土让告字〔202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金华市婺城区临江工业区大岩路南侧、通溪路以北、临江西路以西等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红线图)
宗地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 |||||||
临江区块大岩路南侧 | 临江工业区大岩路南侧、通溪路以北、临江西路以西 | 13145.2 | 工业 用地 | 1.2≤容积率≤1.8 | 45%≤建筑密度≤60% | 10%≤绿地率≤15% | <24米 | 50 | 631 | 347 |
临江区块金沙街东侧 | 临江工业区金沙街东侧、规划广泽路北侧、临江西路以南 | 25640 | 工业 用地 | 1.0≤容积率≤2.0 | 45%≤建筑密度≤60% | 10%≤绿地率≤15% | <24米 | 50 | 1231 | 677 |
临江区块规划倪家路南侧 | 临江工业区规划倪家路南侧、规划雅苏街西侧 | 6667 | 工业 用地 | 0.6≤容积率≤1.0 | ≤40% | 10%≤绿地率≤20% | <24米 | 50 | 321 | 177 |
二、地块的经济技术指标及标准地要求(地块以“标准地”出让)
宗地 | 产业类型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亩均税收 (万元/亩) | 土地产出 (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建设期限 (个月) |
临江区块大岩路南侧 | 金属制品业(金属工具制造) | ≥3510 | ≥15.66 | ≥400 | ≥3.0 | ≥8428.4 | 36 |
临江区块金沙街东侧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 ≥3645 | ≥32.22 | ≥420 | ≥5.0 | ≥14928.8 | 36 |
临江区块规划倪家路南侧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非金属和碎屑加工处理) | ≥2970 | ≥12.69 | ≥400 | ≥1.4 | ≥713 | 36 |
注:本公告中的币种为人民币
其他要求:
㈠宗地的环境标准
1.禁止以下建设项目:①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负面清单内的建设项目;
②不符合行业环境准入要求,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土地使用性质及区域内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③涉及重金属、含氮含磷等污染排放的建设项目;④含带有电镀工艺或钝化工艺的热镀锌的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项目;⑤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建设项目;⑥污染物无法满足区域排污总量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
2.限制以下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未采用最佳环保治理技术、不能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的建设项目。
㈡宗地的能源标准
禁止以下建设项目:①国家、省、市产业指导目标中限制类项目(仅限不新增土地、产能、能耗的技术改造项目);②列入浙江省八大高耗能行业中的高能耗产品建设项目;③符合工业区块产业定位但含有熔铸等高能耗工序项目;④年新变压器容量超过630KVA及以上,或年用电量超过350万KWH及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耗100万M3及以上,或年新增综合能耗2000吨标煤(等价值)及以上的项目。其中年涉及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等价值)及以上项目需要报金华市节能审查;⑤能源消费强度超过婺城区“十三五”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目标0.528吨标煤/万元的项目或超过行业能效准入的项目;⑥由国家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申报国家资金补助、示范等项目及募投项目。
三、竞买资格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则必须自成交之日起15日内在金华市婺城区注册成立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受让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五、竞买申请
申请人从“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提交申请。申请人须持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系电话:400-0878-198,地址、网址见出让须知。
六、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细资料文件可从“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具体要求见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七、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0年2月24日17时至2020年3月15日17时。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15日17时至2020年3月23日17时。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17时止,此以实到保证金帐户时间为准,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后参加交易活动。
4. 挂牌时间:
临江区块大岩路南侧地块:挂牌起始时间为2020年3月15日17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17时;
临江区块金沙街东侧地块:挂牌起始时间为2020年3月15日17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17时;
临江区块规划倪家路南侧地块:挂牌起始时间为2020年3月15日17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17时。
挂牌、报价地点: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挂牌起始、截止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八、确定竞得入选人
地块按照价高者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其资格审查在网上挂牌结束后进行。增价幅度及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式详见出让须知。
增价方式:
临江区块大岩路南侧地块为人民币肆万元或肆万元的整数倍;
临江区块金沙街东侧地块为人民币柒万柒仟元或柒万柒仟元的整数倍;
临江区块规划倪家路南侧地块为人民币贰万元或贰万元的整数倍。
九、其他事项
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三宗地块中仅临江区块金沙街东侧地块内蕴建筑用砂石矿118386.12立方米,如施工中涉及开挖该建筑用砂石矿的,应当另行办理建筑用砂石矿采矿权出让手续。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不含有关税、费,受让人须按规定另行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挂牌成交总额3%的契税等有关税费。
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查,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三宗地已按规定完成“七通一平”工作,受让人按照约定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后,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备注“属工业项目‘标准地’性质”,其权属变动须满足“标准地”项目要求。
十、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9-82438216 0579-82216018 0579-82363482
2.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联系人:邹先生、李先生、邵先生
4.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land.zjgtjy.cn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24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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