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袁花镇姚湾岭矿区生态治理工程EPC项目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1月22日 |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袁花镇姚湾岭矿区生态治理工程已由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海发改(2020)2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由财政预算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海宁市袁花镇姚湾岭矿区南侧区块。
2.2本工程项目概况:海宁市袁花镇姚湾岭矿区生态治理项目是一项生态环境治理的公益性工程,项目总用地约2.4万平米。项目内容:对20余万立方的不可再循环利用建筑废弃物堆体进行治理,建筑废弃物堆积在废弃采石场边坡的宕口内,原宕口形态不规则。项目由“水文地质勘查+堆场整形+帷幕灌浆+挡土墙建设+原位化学氧化+原位封场覆绿”等技术工艺组成。项目建成后将有效防止固废堆体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并将相关区域恢复至土地利用规划中相应用地类型的种植或环境质量要求,将有利于保护当地水环境资源,改善村民生活环境面貌,环境生态效益明显。施工内容包括:建筑填埋场封场治理、生态修复、场区复绿等。
2.3本工程概算投资(建安部分)约2620万元。
2.4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21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环境协会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环境生态乙级及以上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0年 1 月22日 至2020年 2 月 13日14时 00 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http://hn.jxzbtb.cn/)”,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报名。(未注册有企业需先投标,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申领)。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4.3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人民路181号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吴女士
电 话: 电 话: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0573-87297016
2020 年 1 月 22 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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