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及医疗服务配套用房工程-弱电智能化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1月21日 |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青建招 2020第[ 3 ] 号
一、 青田县人民医院的建设项目青田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及医疗服务配套用房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为:[2015]124号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省补资金650万元、县财政配套2000万元、其余资金由招标人通过融资、申请国债及自有资金等筹集解决。
二、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江南新区7号地块。
2.建筑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7238.9㎡。其中新建医技综合楼面积14742㎡,连廊面积448.4㎡,门诊附楼面积1046.3㎡,配套服务用房面积1002.2㎡。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综合管路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门禁管理系统、五方通话系统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并与装修及设备安装工程同步,保证不影响整体工程进度。
5.招标控制价:279.6096万元 6.质量要求: 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业绩: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且类似工程在2016年12月30日到2019年12月30日期间完工的(以竣工报告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是指单独承接的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医疗卫生类弱电智能化项目。
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 2020年1月21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登录系统下载。
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78-2292759。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如需图纸等相关资料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蒋晓珍 联系电话0578-6608288。
七、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班子未缴纳养老保险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人
招标序号:青建招 2020第[ 3 ] 号
一、 青田县人民医院的建设项目青田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及医疗服务配套用房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为:[2015]124号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省补资金650万元、县财政配套2000万元、其余资金由招标人通过融资、申请国债及自有资金等筹集解决。
二、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江南新区7号地块。
2.建筑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7238.9㎡。其中新建医技综合楼面积14742㎡,连廊面积448.4㎡,门诊附楼面积1046.3㎡,配套服务用房面积1002.2㎡。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综合管路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门禁管理系统、五方通话系统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并与装修及设备安装工程同步,保证不影响整体工程进度。
5.招标控制价:279.6096万元 6.质量要求: 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业绩: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且类似工程在2016年12月30日到2019年12月30日期间完工的(以竣工报告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是指单独承接的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医疗卫生类弱电智能化项目。
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 2020年1月21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登录系统下载。
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78-2292759。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如需图纸等相关资料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蒋晓珍 联系电话0578-6608288。
七、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班子未缴纳养老保险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人
招标人:青田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瓯南街道江南大道288号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道彩石巷3幢1单元102室
联系人: 金小洪 联 系人: 蒋晓珍
电 话: 0578-6807086 联系电话: 0578-6608288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0 年 1 月 21 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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