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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永福社区福鼎家园晓风苑及雨露苑公建配套用房一批5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1月16日
招标采购正文

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0年2月10日9:00时在五常社区文化礼堂(西溪水岸花苑内)公开拍卖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永福社区福鼎家园晓风苑及雨露苑公建配套用房一批(73个)五年租赁权,(项目编号:五常街道2020拍租001),详情见本公司网站(http://www.zjhtpmh.com/)。公建配套用房面积:13.14--975.82㎡,参考价:日租金1.04—3.55元/㎡,保证金:10万元/套。

备注:①上述标的租金前三年每年按成交价收取,第四年环比递增6%,第五年同第四年。②只提供经营场所证明。③上述标的禁止以下业态:餐饮(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除外);浴场、足浴、棋牌、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除外);金属、木材等产生噪音、扬尘污染的加工制作类;机动车洗护、维修、美容等;散装建材类;物流、快递仓储及中转分发类;废品回收类;宠物护理类;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相关行业法规的业态,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须自行向工商、城管、环保及产权单位等相关部门了解能否办理经营执照等事宜。④上述标的面积均包含公摊面积,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⑤租赁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0%。

一、拍卖方式: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二、竞买人资格: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户口在五常街道范围内的拆迁户或自建房户(需提供社区证明)。2、委托人代理人须符合本条款第1项要求。

三、咨询及报名:即日起至2020年2月7日16时前接受咨询。报名时间:2020年2月3日—7日(工作时间9:00至12:00,13:00至16:00)。

有意竞买者向指定银行账户(户名: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永福社区居民委员会,账号:201000118194179,开户行:浙江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常支行)交纳保证金后,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社区证明;委托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社区证明;社区出具的保证金收据至荆丰社区西溪花城21-4号办理报名。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须确保在2020年2月7日16时前到达指定帐户。

四、咨询电话:87020623、13345719519、13362177879(微信)(朱女士)。

浙江恒腾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6日

 

 

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本须知,以明确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拍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拍卖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一、拍卖标的: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安置小区公建配套用房一批5年租赁权(详见拍卖标的清单),竞买保证金:万元/套(详见清单)。

备注:①上述标的租金前三年每年按成交价收取,第四年环比递增6%,第五年同第四年。②只提供经营场所证明。③上述标的禁止以下业态:餐饮(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除外);浴场、足浴、棋牌、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除外);金属、木材等产生噪音、扬尘污染的加工制作类;机动车洗护、维修、美容等;散装建材类;物流、快递仓储及中转分发类;废品回收类;宠物护理类;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相关行业法规的业态,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须自行向工商、城管、环保及委托方等相关部门了解能否办理拟经营行业执照等事宜。④上述标的面积均包含公摊面积,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⑤租赁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0%。

拍卖标的、租期、产权状况、履约保证金、参考起租日、租金递增幅度、租金支付方式及标的相关说明等信息详见《拍卖标的清单》(附后)。

二、竞买人资格: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户口在五常街道范围内的拆迁户或自建房户(需提供社区证明)。2、委托人代理人须符合本条款第1项要求。

三、竞买登记及报名:

本次拍卖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3日—7日(工作时间9:00至12:00,13:00至16:00),报名地点:荆丰社区西溪花城21-4号,有意竞买者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理解拍卖会资料及现场看样,并确保在2020年2月7日16时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向公建配套用房所在社区指定账户(详见拍卖公告)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报名登记时意向竞买人还需提交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社区证明;委托代理报名的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社区证明;社区出具的保证金收据至荆丰社区西溪花城21-4号办理报名。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经由他人账户代交。

未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办理报名手续的,不视为有效竞买人,无权参加竞买。

竞买保证金须在银行以转账方式(支票、电汇、银行汇票等)或网银方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或现金直接汇入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单凭证上明确用途,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此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竞买人(委托人)须凭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拍卖会现场。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会场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不得妨碍拍卖师的正常操作,更不得进行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否则拍卖人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后凭身份证原件向拍卖人换取竞买号牌,竞买号牌是代表竞买人身份和竞买权的标志。竞买人须对本人、委托人及其他持举该竞买号牌的任何人的竞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竞买人领取竞买号牌后,应妥善保管,并在拍卖竞价过程中谨慎使用,拍卖会结束后应将剩余号牌归还拍卖人。

六、本次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的坐落、范围、面积、房屋结构、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经营风险及能否取得拟经营业态的执照等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是拍卖人所了解的对拍卖标的的历史及现状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及材料,仅供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拍卖标的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拍卖标的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七、本次拍卖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一经出价即不得反悔。

八、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拍卖标的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必须当场亲自与拍卖人签署《现场确认单》,并与2020年2月14日—2月16日前往荆丰社区西溪花城21-4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于2020年2月21日下午16时前向公建配套用房所在社区指定缴款账户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租金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详见《拍卖标的清单》(附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可转抵租金、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及拍卖佣金)。

买受人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框架样本附后)。

买受人逾期不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拍卖佣金中任意一项的以及逾期未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其他违约行为的,拍卖人有权认定其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后作为违约金补偿给委托方。同时,委托方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将原买受人已成交的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九、买受人须于2020年2月21日下午16时前向浙江恒腾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5年租金总额的1.5%收取标准。交款户名:浙江恒腾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湖支行,账号:95040155200000186。

十、买受人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及拍卖佣金,并按约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息)。

十一、标的交付:

1、本次拍卖标的租金支付方式详见《拍卖标的清单》(附后),租金先付后用。

2、单一标的建筑面积200㎡(含)以下的享有2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单一标的建筑面积200㎡(不含)以上的享有 3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本次拍卖标的免租期从2020年3月1日开始计算。

3、标的交付前房屋的水、电、通信、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原承租人或委托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缴纳。水、电、通信、物业、汽车停放等相关费用不含在租金内。

4、目前拍卖标的物业管理费为3.5元/㎡/月,今后如物业管理费发生变更的,按照变更后的物业管理费进行结算。物业费和每年房屋租金同时支付。

十二、标的特别说明:

1、  本次拍卖标的委托方承诺有出租权。

2、本次拍卖标的不含原室内装修及物品。

3、本次拍卖标的房屋的质量状况、结构状况等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竞买人在拍卖前须现场勘查了解、自行解决,该瑕疵不影响拍卖结果。

4、拍卖标的分割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在出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标的实际面积与拍卖资料所示面积有差异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

5、本次拍卖标的房屋户外标识及广告由委托方提供统一尺寸,买受人如需申请制作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标识或广告,应事先将制作方案书面提交委托方审核,征得委托方签章同意后,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经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实施。买受人未经委托方或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同意,不得擅自在该房屋的任何部位设立文字、图案等标识或广告等宣传物品。户外标识与广告的报批手续和消防、工商、环保审批等手续,委托方仅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文件。买受人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或审批手续的,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6、本次拍卖标的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均不得改变标的物用途以及转让、转包、转借、转租、分租。

7、未经委托方同意,买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买受人需增设房屋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空调外机安装位置须经委托方确认同意方可安装。

8、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部可能存在破损或渗漏情况将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责任方负责修复。

9、部分标的沿街道路施工尚未结束,相关施工围栏及设施、设备会影响商铺正常经营,竞买人须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对经营的影响,拍卖人及委托方不对上述因素承担责任。

10、部分标的内部有地下室通风设施,公建配套装修时严禁改造、损坏或日常经营时影响正常通风功能。

11、部分标的在租赁期内如涉及楼道加装电梯的标的买受人必须同意并配合。

12、提供虚假材料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撤销拍卖标的的拍卖。

十四、本须知的内容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有任何疑义请当场立即向拍卖人咨询,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会场即被认为知悉并愿意遵守和履行本须知的各项条款与内容。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进行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可在拍卖活动举行之前书面通知竞买人,也可以在拍卖正式开始前由拍卖师当场进行口头说明。竞买人举牌应价或书面报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本竞买须知及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十五、退还竞买保证金依据“谁报名、退给谁”的原则,即收款人户名和账号须与交纳竞买保证金时的信息一致。如竞买未成交,在拍卖会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交款账户(不计息),竞买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十六、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的所有时限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拍卖会实际开始时间与拍卖公告所指拍卖时间允许有合理幅度的提前或延迟;

2、拍卖会上拍卖师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示意成交时,交易合同即告成立,《拍卖成交确认书》是对合同成立的进一步书面固定,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不影响拍卖成交;

3、拍卖相关文件均以盖章文件为准。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所引起的一切事宜,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浙江恒腾拍卖有限公司

 

 

 

 

 

 

 

 

 

 

永福社区拍卖标的清单

本次拍卖标的说明:

②  产权状况:委托方只提供经营场所证明,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②租金递增幅度:前三年按成交价收取,第四年环比递增6%,第五年同第四年。

③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的20% 。

④物业管理费:3.5元/平方米/月。

⑤下述标的禁止以下业态:餐饮(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除外);浴场、足浴、棋牌、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除外);金属、木材等产生噪音、扬尘污染的加工制作类;机动车洗护、维修、美容等;散装建材类;物流、快递仓储及中转分发类;废品回收类;宠物护理类;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相关行业法规的业态,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须自行向工商、城管、环保及委托方等相关部门了解能否办理经营执照等事宜。

⑥免租期:单一标的建筑面积200㎡(含)以下的享有 2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单一标的建筑面积200㎡(不含)以上的享有 3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本次拍卖标的免租期从2020年3月1日开始计算。

⑦参考起租日及租金支付方式:租期以免租期结束第二日起算,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⑧竞买保证金10万元/套。

 

1、福鼎家园晓风苑6-1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117.73㎡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39227元/首年。

2、福鼎家园晓风苑6-2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61.33㎡五年租赁权,起拍价77901元/首年。

3、福鼎家园晓风苑6-5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100.64㎡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12772元/首年。

4、福鼎家园晓风苑6-6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875.99㎡五年租赁权,起拍价748183元/首年。

5、福鼎家园晓风苑7-1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111.03㎡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24415元/首年。

6、福鼎家园晓风苑7-2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65.13㎡五年租赁权,起拍价74408元/首年。

7、福鼎家园晓风苑7-3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34.46㎡五年租赁权,起拍价44652元/首年。

8、福鼎家园雨露苑1-1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127.02㎡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42332元/首年。

9、福鼎家园雨露苑1-2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73.62㎡五年租赁权,起拍价84107元/首年。

10、福鼎家园雨露苑1-3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36.52㎡五年租赁权,起拍价47321元/首年。

11、福鼎家园雨露苑14-1、14-2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142.6㎡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77487元/首年。

12、福鼎家园雨露苑14-3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92.45㎡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17430元/首年。

13、福鼎家园雨露苑14-4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92.45㎡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17430元/首年。

14、福鼎家园雨露苑14-5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86.4㎡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09745元/首年。

15、福鼎家园雨露苑14-6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117㎡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31104元/首年。

16、福鼎家园雨露苑14-7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975.82㎡五年租赁权,起拍价758651元/首年。

17、福鼎家园雨露苑15-1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292㎡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25764元/首年。

18、福鼎家园雨露苑15-2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111.52㎡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32291元/首年。

19、福鼎家园雨露苑15-3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89.91㎡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08953元/首年。

20、福鼎家园雨露苑15-4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89.91㎡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08953元/首年。

21、福鼎家园雨露苑15-5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140.17㎡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58091元/首年。

22、福鼎家园雨露苑15-6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310.39㎡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17824元/首年。

23、福鼎家园雨露苑15-7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13.14㎡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4580元/首年。

24、福鼎家园雨露苑22-1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199.67㎡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78555元/首年。

25、福鼎家园雨露苑22-2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193.56㎡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73091元/首年。

26、福鼎家园雨露苑22-3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289.77㎡五年租赁权,起拍价235858元/首年。

27、福鼎家园雨露苑22-4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74.63㎡五年租赁权,起拍价85806元/首年。

28、福鼎家园雨露苑22-5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265.03㎡五年租赁权,起拍价215721元/首年。

29、福鼎家园雨露苑23-1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299.91㎡五年租赁权,起拍价205798元/首年。

30、福鼎家园雨露苑23-2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327.59㎡五年租赁权,起拍价209248元/首年。

31、福鼎家园雨露苑23-3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46.41㎡五年租赁权,起拍价54376元/首年。

32、福鼎家园雨露苑23-4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308.36㎡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96965元/首年。

33、福鼎家园雨露苑23-5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76.48㎡五年租赁权,起拍价87933元/首年。

34、福鼎家园雨露苑23-6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285.24㎡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86362元/首年。

35、福鼎家园雨露苑24-1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334.3㎡五年租赁权,起拍价213534元/首年。

36、福鼎家园雨露苑24-2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62.65㎡五年租赁权,起拍价72032元/首年。

37、福鼎家园雨露苑24-3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62.65㎡五年租赁权,起拍价72032元/首年。

38、福鼎家园雨露苑24-4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334.3㎡五年租赁权,起拍价213534元/首年。

39、福鼎家园雨露苑24-5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334.39㎡五年租赁权,起拍价213592元/首年。

40、福鼎家园雨露苑24-6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62.54㎡五年租赁权,起拍价71905元/首年。

41、福鼎家园雨露苑24-7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62.65㎡五年租赁权,起拍价72032元/首年。

42、福鼎家园雨露苑24-8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331.09㎡五年租赁权,起拍价211484元/首年。

43、福鼎家园雨露苑24-9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300.51㎡五年租赁权,起拍价252278元/首年。

44、福鼎家园雨露苑25-1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333.7㎡五年租赁权,起拍价224113元/首年。

45、福鼎家园雨露苑25-2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88.05㎡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06378元/首年。

46、福鼎家园雨露苑25-3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335.03㎡五年租赁权,起拍价225006元/首年。

47、福鼎家园雨露苑25-4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88.05㎡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06378元/首年。

48、福鼎家园雨露苑25-5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88.05㎡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06378元/首年。

49、福鼎家园雨露苑25-6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333.74㎡五年租赁权,起拍价224140元/首年。

50、福鼎家园雨露苑25-7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88.05㎡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06378元/首年。

51、福鼎家园雨露苑25-8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335㎡五年租赁权,起拍价224986元/首年。

52、福鼎家园雨露苑26-3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294.81㎡五年租赁权,起拍价227048元/首年。

53、福鼎家园雨露苑26-4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193.5㎡五年租赁权,起拍价224595元/首年。

54、福鼎家园雨露苑26-5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240.84㎡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05488元/首年。

55、福鼎家园雨露苑26-6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82.38㎡五年租赁权,起拍价99527元/首年。

56、福鼎家园雨露苑26-7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85.17㎡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02898元/首年。

57、福鼎家园雨露苑26-8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85.17㎡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02898元/首年。

58、福鼎家园雨露苑26-9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81.6㎡五年租赁权,起拍价98585元/首年。

59、福鼎家园雨露苑26-10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240.23㎡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05221元/首年。

60、福鼎家园雨露苑27-1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320.93㎡五年租赁权,起拍价215537元/首年。

61、福鼎家园雨露苑27-2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84.93㎡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02608元/首年。

62、福鼎家园雨露苑27-3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84.93㎡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02608元/首年。

63、福鼎家园雨露苑27-4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321.68㎡五年租赁权,起拍价216040元/首年。

64、福鼎家园雨露苑27-5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192.79㎡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71699元/首年。

65、福鼎家园雨露苑27-6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294.75㎡五年租赁权,起拍价227002元/首年。

66、福鼎家园雨露苑28-4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316.48㎡五年租赁权,起拍价202152元/首年。

67、福鼎家园雨露苑28-5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83.11㎡五年租赁权,起拍价95556元/首年。

68、福鼎家园雨露苑28-6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83.11㎡五年租赁权,起拍价95556元/首年。

69、福鼎家园雨露苑28-7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315.38㎡五年租赁权,起拍价201449元/首年。

70、福鼎家园雨露苑28-8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83.11㎡五年租赁权,起拍价95556元/首年。

71、福鼎家园雨露苑28-9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313.04㎡五年租赁权,起拍价199954元/首年。

72、福鼎家园雨露苑28-10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246.22㎡五年租赁权,起拍价215689元/首年。

73、福鼎家园雨露苑28-11号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246.22㎡五年租赁权,起拍价215689元/首年。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乙方通过拍租方式承租甲方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房屋,房屋结构为  框架  ,建筑面积平方米,屋内设施    以现状为准    。

甲方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用途

上述房屋(按拍卖文件约定事项)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

三、租赁期限

甲方给予乙方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租期为五年。

四、租赁金收取标准

第一年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第二年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第三年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第四年房屋租金在第三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6%,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第五年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本合同期约定租金总计为¥元(大写: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

每年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首年租金及物业费按拍卖文件约定时间支付,之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的前30天支付,租金及物业费到账后,甲方开具发票。

六、租赁房屋的维修

甲方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外墙、屋顶、外围水电。

乙方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户内水电、装修、自行加装的设施设备。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期间的水费、电费、物业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合同签订时乙方按拍卖文件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按首年租金20%),租赁期满后,房子完好、各项规费缴付符合要求方可无息归还,否则予以扣除,如保证金不足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金额,应由乙方补缴。

2.如中途政府提升改造或集体需要拆迁征用此房屋,甲方需提前 3 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 1 个月内把房屋腾空,并无条件搬迁,甲方负责退还未到期部分租金。

3.承租期间,乙方要爱护甲方财产及设施,保证甲方房屋及设施完好无损,如遇甲方涉及楼道加装电梯的商铺买受人必须无条件同意并配合;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改变房屋结构及违规装修,如乙方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及室内装修的,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租赁合同终止时,乙方所维修、装璜、改造或增加搭建后的一切财产归甲方所有,乙方一律不得拆除。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产及土地作抵押担保。

4.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房屋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租赁期间,如甲方有人事变动,不影响协约继续履行。

5.乙方经营需要甲方提供与租赁房屋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6.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甲方对乙方在承租期内的装修等改造费用不予补偿,固定装修不能拆除,归甲方所有;可移动电器可以归乙方所有。租赁到期后进行公开招投标,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7.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3_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全部损失。

8.乙方产生欠款的,甲方可以对乙方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停水停电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行负责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在承租房屋内从事违法、违纪活动;(2)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3)未经甲方或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制作户外标识及广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随意损坏设施和违规装修的(包括但不限于改造、损坏或日常经营时影响正常通风功能等);(4)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5)擅自搭建违章建筑、设施的;(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让、转包、转借、转租、分租给第三人的;(7)应缴租赁金逾期   1  个月以上未支付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1  个月以上;(2)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4.如甲乙双方其中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根据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合同;

5.合同中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事项;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乙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时间付款,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  5  ‰的滞纳金。

3.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4.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2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 2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如一方违反约定义务,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双方协商或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损失金额,违反约定的一方负责赔偿。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余杭区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物业费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与租金一起支付给社区。                                                  

2、禁止以下业态:餐饮(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除外);浴场、足浴、棋牌、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除外);金属、木材等产生噪音、扬尘污染的加工制作类;机动车洗护、维修、美容等;散装建材类;物流、快递仓储及中转分发类;废品回收类;宠物护理类;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相关行业法规的业态。

3、拍卖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一份,镇(街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一份。

附:1.;

2.;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鉴证单位(盖章)

鉴 证 人(签字)

联系电话: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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