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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服务业发展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1月15日
招标采购正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龙政办发〔2016〕116号)、《关于修改龙泉市进一步促进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实施办法的通知》(龙发改〔2019〕287号)、《关于印发龙泉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政办发〔2013〕97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19年度服务业发展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龙政办发〔2016〕116号)、《关于修改龙泉市进一步促进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实施办法的通知》(龙发改〔2019〕287号)文件规定资金扶持条件的相关对象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申请理由等;涉及投资额或费用支出的项目,还应包括项目的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或总费用、已完成投资或费用支出、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二)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三)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申报提档升级的,需提供2017/2018/2019三个年度的财务报表);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投资类项目,还需提供项目核准或备案材料,以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六)其它按要求需提供的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于2020年1月14日起在龙泉市财政专项资金云平台(http://112.15.63.20:6060/)上注册申报,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2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科;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并简装成册。

  (二)申报单位应同时将申请报告、申请表的电子版报送到邮箱517729342@qq.com ,邮件的主题格式统一为“××单位2019年度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专项资金的申报条件、扶持范围、补助标准等规定,详见政策文件。

  (二)市发改局联系人:全丽娟;联系电话:0578-7763139

  市财政局联系人:项荣明;联系电话:0578-7760038

  附件:1.龙泉市服务业发展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表

  2.《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龙政办发〔2016〕116号)

  3.《关于修改龙泉市进一步促进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实施办法的通知》(龙发改〔2019〕287号)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龙泉市财政局

  2020年1月14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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