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江山市坛石镇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1月15日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坛石镇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已经江交【2019】号97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江山市坛石镇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水沟、挡墙、路面、涵洞拆除、盖板涵、波形护栏、圆管涵等(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及招标文件)。
2.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80万元。
2.3建设地点:江山市坛石镇。
2.4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资格或公路工程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2外省企业按照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进浙备案登记手续。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中标人须按江山市税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于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1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最后一天截止时间为下午16:00止(北京时间),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等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江山市中山路38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资料费2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办理相关登记及缴费手续。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元,中标候选人在开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上交至招标人,未按期缴纳的按放弃处理。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22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 云 联 系 人:何梅贞
电 话:15157011851 电 话:0570-4888776
2020年1月1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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