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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城新区江滨小学建设工程项目(二次装修)弱电智能化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1月2日
招标采购正文
n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县城新区江滨小学建设工程项目(二次装修)弱电智能化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县城新区江滨小学建设工程项目(二次装修)弱电智能化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CNDL202008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县城新区江滨小学建设工程项目(二次装修)弱电智能化工程

1

项

791874元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4、本次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3、网上报名: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报名

4、现场报名:前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6幢3单元302室”报名

5、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14日   14:30:00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收标区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1月14日   14:30: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开标室(以电子公告板所显示的开标室为准)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注:采购公告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公告中规定方式进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采购公告中规定方式进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2.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a)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c)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d)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现场报名的供应商需将上述报名资料装订加盖供应商公章递交至现场报名处进行报名。 

B、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可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http://zfcg.czt.zj.gov.cn/系统中报名,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电话:13758813459      

以上报名资料中所需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按标段分别装订成册,经核查合格后方可购领招标文件,本次报名所提交资料仅作为报名之用,并不作为投标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投标时提交资料为准。

3. 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入库的供应商,以上所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五)证合一证照只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

4.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评审办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评审办法”。

(3)采购内容属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目录的,强制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目录但列入“清单”目录的,优先采购“清单”内产品 。

(4)采购内容属于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目录的,强制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目录但列入“清单”目录的,优先采购“清单”内产品 。

5.磋商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磋商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 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入库,以便后续事宜的办理。

7.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阳春

联系电话:13758813459

联系电话:0577-64798998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6幢3单元302室

2、采购人名称:苍南县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158522059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易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837

传真:0577-68611599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苍南县行政审批中心对面)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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