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略)第二届黑龙江国际大健康产业博览会场地租用及搭建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略)第二届黑龙江国际大健康产业博览会场地租用及搭建项目
项目编号:SC[(略)](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地址:(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招标内容 服务期 服务地点1 (略)第二届黑龙江国际大健康产业博览会场地租用及搭建 (略)日历天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或承诺);(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展览展示服务的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投标人必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分包。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网上投标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投标人必须针对项目的全部内容投标,只对项目的某一或某些内容响应者,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略)
谈判时间:(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略)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略)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略)
磋商文件售价:(略)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略)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略)
四、其它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昌招标有限公司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和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对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略)第二届黑龙江国际大健康产业博览会场地租用及搭建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先欢迎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项目编号:(略)
| 包号 | 招标内容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 1 | (略)第二届黑龙江国际大健康产业博览会场地租用及搭建 | (略)日历天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或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展览展示服务的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投标人必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分包。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网上投标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投标人必须针对项目的全部内容投标,只对项目的某一或某些内容响应者,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六、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略)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略)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采购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经办人:(略)
电话:(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