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略)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4.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5.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邮箱、投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联系方式及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提供一式二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证明;
5.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的唯一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