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中试基地建设工 程项目(中科院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创新基地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监理[招标文件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11月9日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中试基地建设工 程项目(中科院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创新基地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监理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2019( )号
招标人: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二0一九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9( )号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中试基地建设工 程项目(中科院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创新基地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监理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中试基地建设工程项目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为中试平台及其配套工程,工程内容为EPC总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监理,包括不限于:综合运维楼、信息集成化中心、总变电站、中试厂房及仓库、区域机柜间、动力车间、给排水系统、三废处理区(一期)、化工品罐区、酸碱罐组、装卸栈台、事故池、1#门卫、2#门卫、场外纬五东路改造及中心河桥梁配套。本次工程造价为41932.545万元。
本中试基地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其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根据GB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SH/T 3903-2017《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范》,负责本中试项目基地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中间交接、联动试运行、交工验收、投料试车、竣工验收、保运和保修等各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实行四控(质量、进度、造价、HSE)、两管(资料、会议)、一协调(协调建设相关方)的监理方式,确保本项目从勘察设计到工程保修期结束始终处于“能控、可控、在控”状态,最终圆满完成发包方委托的监理工作任务。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监理服务期118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4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以下之一的资质:
(1)、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具有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须含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化工石油工程两个专业);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9年9月至11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9年9月至11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三)其他要求:
1、省外企业须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有效期内),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2.拟派驻的监理项目部人员组成如下:
|
序号 |
岗位 |
人员数量 |
资格 |
职称 |
工作年限及其他要求 |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或化工石油或机电安装专业) |
高级工程师 |
10年以上的监理技术工作经验,具备3年以上且至少从事1项类似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经验,年龄在60岁以下 |
|
2 |
安全监理工程师 |
1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部级批准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
工程师 |
5年以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年龄在50岁以下。 |
|
3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3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部级批准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房屋建筑工程1名;化工石油工程1名;机电安装工程1名。 |
工程师 |
5年以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年龄在50岁以下。 |
|
4 |
监理员 |
4 |
化工机械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仪控专业1人;土建专业1人。 |
助工以上 |
年龄在40岁以下 |
|
5 |
专职文控员 |
1 |
/ |
大专以上学历 |
熟练使用计算机,熟悉石油化工行业工程管理竣工资料编制归档工作年龄在40岁以下 |
|
6 |
合计 |
10 |
|
|
|
注: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的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10年以上的监理技术工作经验,具备3年以上且至少从事1项类似工程(指房屋建筑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EPC总承包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经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资格,取得房屋建筑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工作现场,未经业主书面批准,不得离开工作现场。在施工阶段(EPC总承包施工项目部进场时至本工程交工验收时)期间,总监在工地现场时间至少为该阶段时间的70%及以上。
2、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配备1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部级批准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要求熟悉国家相关的HSE法规及标准;能独立进行作业现场HSE检查并提交完整的检查报告;能独立主持HSE会议并进行HSE专业培训;具有进行工作风险分析并提出预防控制措施的能力;能及时识别出现场危险作业,并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具有事故调查及提交完整事故调查报告的能力;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HSE管理工作经验至少5年以上。
3、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条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房屋建筑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或省部级批准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资格。
4、以上所有人员必须单独配备不得兼职。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月 日 时 分;
2、提交方式:
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 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
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115.231.194.106:8086/BidOpening, 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上虞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六、保证金金额:壹拾肆万元整
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虚拟子账号:
备注: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新点技术人员: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0575-89292593;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联系电话82313651。
招 标 人: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0575-82315159
招标代理: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上虞区峰山南路707号
联 系 人:张梦颖
联系电话:18657553977
2019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575-82508308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虞区峰山南路707号 联系人:张梦颖 电话:18657553977 |
|
1.1.4 |
项目名称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中试基地建设工 程项目(中科院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创新基地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监理 |
|
1.1.5 |
建设地点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
|
1.2.1 |
资金来源 及比例 |
自筹,1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根据GB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SH/T 3903-2017《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范》,负责本中试项目基地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中间交接、联动试运行、交工验收、投料试车、竣工验收、保运和保修等各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实行四控(质量、进度、造价、HSE)、两管(资料、会议)、一协调(协调建设相关方)的监理方式,确保本项目从勘察设计到工程保修期结束始终处于“能控、可控、在控”状态,最终圆满完成发包方委托的监理工作任务。
|
|
1.3.2 |
计划服务期 |
不少于1180日历天(施工期+缺陷责任期),投标人的投标服务期不得短于该计划服务期。 |
|
1.4.1 |
投标人资格 条件、要求 |
见招标公告内容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19年 月 日16:00 |
|
1.10.3 |
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下载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网址 |
2019年 月 日16:00前 下载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http://115.231.194.106/tpbidder/login.aspx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招标人将在2019年 月 日16:00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自己下载。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年 月 日 时 分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3.2.3 |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拾肆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网上银行或柜面电汇或柜面行内转账(浙江农信) 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投标人应在2019年 月 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按不少于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若产生到账时间晚于保证金截止时间或非基本账户缴纳或缴纳不足额,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虚拟子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之内退回。中标人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交易平台后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的;
|
|
3.6.3 |
签字或盖章 要求 |
投标文件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 |
|
3.6.4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 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向招标人、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1份。(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须从交易平台中下载打印,如与电子版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版为准。) |
|
4.2.2 |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
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
4.4 |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
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 |
|
5.1 |
不见面开标系统及开标相关要求 |
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人解密开始时间为:系统提示的开始解密时间。 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始解密的15分钟内,具体以系统提示的截止时间为准。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过后,仍未解密的,视作放弃投标。 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 3、本项目不见面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115.231.194.106:8086/BidOpening, 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上虞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4、投标人可全程观看开标过程,不再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到现场开标。 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询问信息,并在系统提示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
|
5.2 |
开标程序 |
一、公布投标人; 二、投标人保证金查询; 三、投标人自行解密; 四、招标人解密; 五、唱标; 六、开标结束。 注:报名的项目总监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总监二者出现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遇到网络不畅、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时,将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
|
6.1 |
评标方法 |
区间评定法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5人或5人以上单数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 个。 |
|
7.2 |
中标公示媒介 |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7.4.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电汇、银行汇票形式交纳。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5%(取整至万元) |
|
8.2 |
不再招标 的情形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
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说明
1、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均需插入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锁),方可登录使用;
2、从安全角度考虑,请投标人务必保管好各自的CA锁,若有遗失,请及时通知交易中心,因遗失所引起的安全隐患导致废标等现象发生,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责任;
3、投标人应当学习并掌握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流程;
4、投标人操作流程:交易平台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上传疑问→下载补遗书(答疑纪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检查投标文件并设置密码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打开开标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2项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上传交易平台;
6、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3项规定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补遗书(答疑纪要);
7、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和电子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以截止前最后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9、中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必须是从电子交易平台中打印出来;
开标特别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时的CA锁在解密截止时间前自行解密投标文件,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分为二次解密,第一次是投标人自行解密,第二次为招标人(代理)统一解密。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3、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4、如遇到网络不畅、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时,将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第12号令)、《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监理服务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及计划服务期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招标公告(报名时提供的项目总监与开标时提供的不是同一人的,作废标处理);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3)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的;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的;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各地县(区)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且在有效期内。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本工程不组织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本工程不允许偏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内容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完善。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函
3.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1.3授权委托书
3.1.4投标保证金
3.1.5资格审查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之内退回。中标人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交易平台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的;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进浙备案证明 (省外企业)等材料的扫描件。“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后附各成员监理证书扫描件。
3.5.2 投标单位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真实可信的资格审查资料。若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除按否决投标处理外,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本招标项目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条款不适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修改已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先在交易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操作,修改完成后再重新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投标人的撤回修改情况。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4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开标程序
5.1不见面开标系统及开标相关要求
5.1.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解密开始时间为:系统提示的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始解密的15分钟内,具体以系统提示的截止时间为准。
5.1.2 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
5.1.3本项目不见面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115.231.194.106:8086/BidOpening, 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上虞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5.1.4 投标人可全程观看开标过程,不再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到现场开标。
5.1.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询问信息,并在系统提示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5.2开标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5 人或以上的评标委员会。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
6.4.1 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6.4.1.1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6.4.1.2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6.4.1.3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6.4.1.4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
6.4.1.5 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4.1.6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4.1.7 到现场的项目总监、投标文件中的项目总监和报名时的项目总监三者有不一致的(报名期间项目总监变更过的,以最终变更后的项目总监为准);
6.4.1.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6.4.1.9 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4.1.10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6.4.1.11 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
6.4.1.12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6.4.1.1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6.4.1.14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
6.4.1.15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6.4.1.16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4.1.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6.4.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6.4.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6.4.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6.4.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6.4.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6.4.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6.4.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
6.4.2.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IP地址上传的;
6.4.2.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份招标文件源文件制作的;
6.4.2.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6.4.2.10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的。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公示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应在与发布招标公告一致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7.3 中标通知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15天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3履约保证金缴纳;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
7.4.4 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须在投标有效期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订立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8.1.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8.1.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1.3中标候选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8.1.4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提出异议与投诉的权利, 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特别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具有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
省外企业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进浙备案证明须在有效期内 |
||
|
项目总监 |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
||
|
人员配备 |
省外企业须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有效期内),省内企业不作要求;本工程要求拟派监理班子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或化工石油或机电安装专业),10年以上的监理技术工作经验,具备3年以上且至少从事1项类似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经验,年龄在60岁以下,高级工程师职称;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部级批准的注册监理工程师,5年以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年龄在50岁以下,工程师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部级批准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房屋建筑工程1名,化工石油工程1名,机电安装工程1名,5年以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年龄在50岁以下,工程师职称;监理员4名,化工机械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仪控专业1人,土建专业1人,年龄在40岁以下,助工以上职称;专职文控员1名,熟练使用计算机,熟悉石油化工行业工程管理竣工资料编制归档工作年龄在4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根据GB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SH/T 3903-2017《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范》,负责本中试项目基地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中间交接、联动试运行、交工验收、投料试车、竣工验收、保运和保修等各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实行四控(质量、进度、造价、HSE)、两管(资料、会议)、一协调(协调建设相关方)的监理方式,确保本项目从勘察设计到工程保修期结束始终处于“能控、可控、在控”状态,最终圆满完成发包方委托的监理工作任务。 |
|
监理服务期 |
不少于1180日历天(施工期+缺陷责任期),投标人的投标服务期不得短于该计划服务期。 |
||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提供保证金入账凭证) |
||
|
2.2 |
详细评审 |
商务标评审 |
根据第三章评标方法进行详细评审,并计算出评标价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区间评定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详细评审并计算得分(评审的计算得分详见“评标方法附件一”),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一。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2项、第2.1.3 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投标人须知”第 6.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附件一计算得分,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办法附件一: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后,评标委员会按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分。
中标人为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无重大偏差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一、综合评分的主要内容和分值如下:
1、技术评分50分:监理组织机构,即监理项目部15分;拟投入的检测设备5分;监理方案20分;监理业绩与信誉10分。
2、商务评分50分。
二、评分标准:
1、技术评分
|
1、技术评分(50分)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1.1监理项目部(15分) |
1.1.1监理项目部组织机构(8分) |
除标书中规定的项目部人员外,监理项目部配置了给排水专业、市政路桥专业、焊接专业、造价专业等工程师(需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职称或国家注册执业证书)的,每增加1位得1分,最多得4分; |
0-8 |
|
|
设置了总监代表的,且总监代表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或化工石油或机电安装之一),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得2分 |
||||
|
项目部监理员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或国家(或省部级批准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有一位得0.5分,最多得2分 |
||||
|
1.1.2总监理工程师(3分) |
同时注册有房屋建筑、化工石油、机电安装其中2个专业的得1分 |
0-3 |
||
|
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2个2亿元类似工程项目的监理总监经历的得1分,3个项目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
||||
|
1.1.3安全监理工程师(2分) |
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 |
0-2 |
||
|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 |
||||
|
1.1.4专业监理工程师(2分) |
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2个专业的(指房屋建筑、化工石油、机电安装、市政公用其中的2个)最多得1分 |
0-2 |
||
|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最多得1分 |
||||
|
1.2检测仪器设备(5分) |
1.2.1工程测量仪器(3分) |
监理现场投入经纬仪、水准仪、回弹仪、电气测量仪、摄像照像、光谱分析仪、漆膜测厚仪、镀锌测厚仪、千分表、壁厚检测仪等检测、仪器的,对比得分 |
0-3 |
|
|
1.2.2办公设施(2分) |
监理现场配备交通、通信、计算机等辅助监理设备的,对比得分 |
0-2 |
||
|
1.3监理方案(20) |
1.3.1监理大纲(6分) |
工程概况等各项参数以及本工程建设特点表述清楚,其实施难点、监理工作重点有针对性 |
0-2 |
|
|
监理项目部组织形式、人员结构、职责任务明确,符合招标文件及《监理规范》的要求 |
0-2 |
|||
|
针对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能提出合理的、可行的、符合本工程规划方案的监理意见和建议 |
0-2 |
|||
|
1.3.2安全控制(3分) |
安全管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有针对性, 能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安全目标要求 |
0-1 |
||
|
对安全控制的方法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 具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措施 |
0-1 |
|||
|
具有完善的文明施工、现场施工管理等监理制度 |
0-1 |
|||
|
1.3.3质量控制(3分) |
质量有总目标, 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且进行了目标分解 (土建、设备、管道、电气、仪控等专业安装工程) ,对各分解目标提出相应的控制点,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关键部位考虑周到细致 |
0-1 |
||
|
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及预控措施切实可行 |
0-1 |
|||
|
监理项目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惩制度 |
0-1 |
|||
|
1.3.4进度控制(3分) |
说明进度控制的原则、任务和工作制度 |
0-1 |
||
|
对总进度目标的分解合理,能体现预控水平和全面控制水平 |
0-1 |
|||
|
预控方法及手段明确, 有进度控制点要览, 能根据工程和当地施工水平、 气候等特点,提出合理施工进度计划 |
0-1 |
|||
|
1.3.5费用控制(3分) |
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提出控制造价的措施,造价控制的原则、 任务及制度合理 |
0-1 |
||
|
要有工程计量、计价的控制方法和内容;工程款支付、结算、索赔等预控措施合理 |
0-1 |
|||
|
措施得力,能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合同措施确保实现投资控制目标, 能针对项目特点,对资金运用提出合理化建议 |
0-1 |
|||
|
1.3.6项目管理(2分) |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资料管理、工程协调等措施、方法全面 |
0-1 |
||
|
针对本中试基地工程建设特点,编制有本工程项目管理程序,程序合理、内容详尽 |
0-1 |
|||
|
1.4监理业绩及荣誉(10分) |
1.4.1类似工程业绩 |
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总造价在2亿以上类似工程监理项目的业绩,每有1个加1分,最多得5分 |
0-5 |
|
|
1.4.2工程监理奖项 |
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总造价在2亿以上的类似工程监理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工程奖项的情况,每有1个奖项加1分,最多得4分 |
0-4 |
||
|
1.4.3企业荣誉证书 |
2012年1月1日以来获得2次以上(含本数)国家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优秀监理企业证书的得1分 |
0-1 |
||
本工程采用区间评定法(满分100分):
(一)、确定让利范围。本工程让利范围为12.00%-15.99%,投标人在让利范围外报价的,其标书视作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评标程序。
(二)、确定评标基准价:
C=A×(1—F)
式中C为评标基准价,计算精确到元,角四舍五入。
为招标人根据相关监理收费标准计算得出的参考价格即本项目标底价,A值= 735.56万 元;
F为下浮值,在上述让利范围内,由招标单位代表在开标时抽出一个下浮值,先抽12- 15整数,后抽0~9之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0~9之小数点后第二位,三者相加的百分比即为浮动率F,
(三)、计算得分。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基准价的,得100分;
(2)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的,
投标报价得分=100—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2
(3)投标人投标报价小于评标基准价的,
投标报价得分=100-100%×(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1
(4)以此求得各投标人商务标得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经审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列名次,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五)、最高得分若有两个及以上分值相同,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分值相同,报价又相同,则抽签决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其中协议书、通用条件的内容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相应部分。
专用条款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本工程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工作。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国家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在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以及工程的监理合同、施工合同、设计图纸等。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的监理合同、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等。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拟派监理班子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或化工石油或机电安装专业),10年以上的监理技术工作经验,具备3年以上且至少从事1项类似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经验,年龄在60岁以下,高级工程师职称;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部级批准的注册监理工程师,5年以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年龄在50岁以下,工程师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部级批准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房屋建筑工程1名,化工石油工程1名,机电安装工程1名,5年以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年龄在50岁以下,工程师职称;监理员4名,化工机械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仪控专业1人,土建专业1人,年龄在40岁以下,助工以上职称;专职文控员1名,熟练使用计算机,熟悉石油化工行业工程管理竣工资料编制归档工作年龄在4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2.3.1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监理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在施工过程中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承担一次性25万元的违约金;监理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一次缴纳违约金10万元;如发包人同意更换,更换的人员必须具备同等资格资历或高于以上并提供在中标单位近1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2.4 履行职责
2.4.1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接受发包人的委托、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
2.4.2在涉及工程延期 0 天内和(或)金额 0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3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确认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规划须在开工前提交,月报须于每月27号之前提交 。
2.6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2.6.1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委托人 。
2.6.2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 。
3. 委托人义务
3.1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2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7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1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不计息
4.3 参照开发区监理考核办法执行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比例为: 100% ,汇率为: / 。
5.2支付酬金
监理费用支付:
1、设计阶段:设计全部完工后付5%;
2、施工阶段:
(1)按月支付工程进度监理款,每月25日前发包人按照当月跟踪审计单位审定工程款的相应比例70%支付。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收到申请报告后14日内,支付至审定工程款相应比例80%;
(3)工程竣工结算经审计后14日内,款项支付至经审计的监理结算价的90%;
3、保修阶段5%计,工程缺陷责任期两年,满一年后支付建安工程结算审核价的2.0%,第二年满年支付建安工程结算审核价的2.0%,剩余1%待防水保修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工程缺陷责任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6、考核办法:
6.1、除法律、法规及市级以上有关文件规定外,原则上投标书中确定的监理工作人员、数量不得更改,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到岗到位。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须报建设单位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更换的人员必须具备同等资格资历或高于以上并提供在中标单位的社保证明,否则作为违约处理;监理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总监一次缴纳违约金25万元,监理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一次缴纳违约金10万元。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到岗率不得少于50%;总监理工程师以外的监理人员每月到岗率不得少于90%。本项目分别对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人员每日分上午(8点到12点 )及下午(1点到5点)两次人脸识别。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约定工期的80%时间到现场,总监理工程师离场必须向委托人派驻的工程师书面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场,否则按违约处理,以缺勤天数每天3000元人民币标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监理工程师均应具有建筑工程省级监理工程师(及以上)并具有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熟悉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工作,离场必须向委托人派驻的工程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场,否则按违约处理,以缺勤天数每天1500标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监理员须具有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离场必须向委托人派驻的工程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场,否则按违约处理,以缺勤天数每天1500元标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监理单位要按照工程情况合理安排现场监理人员,服从业主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自身的考核工作及对工程项目部施工单位人员的考核工作。
6.2、因监理工作不力造成工程未能完成当月计划工程量时,暂缓支付应付的监理费,同时扣减监理费500-2000元,以此累推。
6.3、因监理工作不力对应该旁站的部位未旁站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返工等情况,发现一次暂缓支付应付的监理费,同时扣减监理费1000-5000元;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委托监理合同关系解除。
6.4、监理签证(包括计量审核、变更审核、结算审核)结论,经业主或上级审计部门审核后偏差大于5%的,每一件次扣500元,偏差大于10%的,每一件次扣2000元。
6.5、施工期间,若工地出现因监理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工作不力造成工人伤亡事故,除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处罚外,发现一次暂缓支付应付的监理费,同时扣减监理费1000-5000元,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
6.6、因监理工作不力造成工程资料有问题或滞后等情况,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有严重造假的,发现一次暂缓支付应付的监理费,同时扣减监理费1000-5000元。监理部未按要求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情况的,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未编制监理月报、监理日记等情况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6.7、因监理工作不力对涉及工程有关事项未按监理职责进行协调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问题严重的扣减监理费1000-5000,暂缓支付应付的监理费。
6.8、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严格督促施工进度,对于因监理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对监理单位处以1000元/天的罚款,以此类推。
6.9、监理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必须严格把关,若施工单位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运进施工现场或已用于工程,监理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每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扣减监理费1000元至5000元。
6.10、监理人应自备摄像器材,使用于桩基工程及隐蔽工程。每根管桩的焊接和自然冷却过程必须摄像,隐蔽工程应在验收时摄,每月向代建人提交一次存档(以光盘形式,光盘由监理人自备。
6.11、监理人员发生接受施工单位安排的宴请,收受施工单位赠予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行为的,每发现一人次,扣减监理费3000元;监理人员主动向施工单位索取宴请或财物的,每发现一人次,扣减监理费5000元;监理人员安排或介绍与本项目有关的施工队伍或建筑材料及其他不正当事宜的,每发现一次,扣减监理费5000-30000元。委托人将就监理人的上述相关违规情况向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等有关部门通报备案。
6.12、监理签证(包括计量审核、变更审核、结算审核)结论,经业主或上级审计部门审核后偏差大于5%的,每一件次扣2000元,偏差大于10%的,每一件次扣5000元,偏差大于20%及以上的,每一件次扣1万元。
7.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7.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 。
7.2 变更
7.2.1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不计附加工作酬金
7.2.2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不计附加工作酬金
7.2.3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不计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
7.2.4 监理费用采用一次性包干价,工程规模、工期等变化监理费用不作调整。
8. 争议解决
8.1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行政主管部门 进行调解。
8.2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绍兴市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上虞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其他
9.1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15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9.2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15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9.3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
9.4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要求保密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要求保密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9.5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有关本工程的资料与情况不得外泄,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监理人承担。
10. 补充条款
考勤:人脸识别与现场考勤相结合,总监月考勤到位率50%,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月考勤到位率90%,如总监、专监有两个月考勤率未达到要求,则把监理企业拉入开发区黑名单,暂停开发区本级工程的投标,并抄送区主管部门进一步处罚。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
A-2 设计阶段: 。
A-3 保修阶段: 。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
1. 工程技术人员 |
|
|
|
|
2. 辅助工作人员 |
|
|
|
|
3. 其他人员 |
|
|
|
|
|
|
|
|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提供时间 |
|
1. 办公用房 |
0 |
/ |
/ |
|
2. 生活用房 |
0 |
/ |
/ |
|
3. 试验用房 |
0 |
/ |
/ |
|
4. 样品用房 |
0 |
/ |
/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由监理单位自行解决 |
||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
1.工程立项文件 |
1 |
开工前 |
|
|
2.工程勘察文件 |
1 |
开工前 |
|
|
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1 |
开工前 |
|
|
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
1 |
开工前 |
|
|
5.施工许可文件 |
1 |
开工前 |
|
|
6.其他文件 |
|
|
|
|
|
|
|
|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
名称 |
数量 |
型号与规格 |
提供时间 |
|
1. 通讯设备 |
0 |
/ |
/ |
|
2. 办公设备 |
0 |
/ |
/ |
|
3. 交通工具 |
0 |
/ |
/ |
|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0 |
/ |
/ |
|
|
|
|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资格审查资料
格式一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中试基地建设工 程项目(中科院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创新基地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监理监理
一、投 标 函
(招标人):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对施工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监理投标的要约内容,以本投标函向你方发包的 (项目名称)施工全过程监理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最终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负责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监理人数为 ______人,监理服务期_____日历天。
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定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监理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函的约定与你方签订监理合同,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我们同意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在 天的有效期内恪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书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章):
联系人: 。
联系地址: 。
电话: 。
2019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
年 龄: 职 务: .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码: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附:
1、网银、柜面转账(电汇)支付的电子回单或专用凭证
注:电子投标文件附以上扫描件。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投标人名称 |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
|
传 真 |
|
网 址 |
|
|||||||
|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总监 |
|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
账号 |
|
技 工 |
|
|||||||
|
经营范围 |
|
|||||||||
|
备注 |
|
|||||||||
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进浙备案证明 (省外企业)等材料的扫描件。
(二)拟派项目管理机构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注: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的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10年以上的监理技术工作经验,具备3年以上且至少从事1项类似工程(指房屋建筑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EPC总承包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经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资格,取得房屋建筑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工作现场,未经业主书面批准,不得离开工作现场。在施工阶段(EPC总承包施工项目部进场时至本工程交工验收时)期间,总监在工地现场时间至少为该阶段时间的70%及以上。
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条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房屋建筑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或省部级批准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资格。
3、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配备1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部级批准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要求熟悉国家相关的HSE法规及标准;能独立进行作业现场HSE检查并提交完整的检查报告;能独立主持HSE会议并进行HSE专业培训;具有进行工作风险分析并提出预防控制措施的能力;能及时识别出现场危险作业,并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具有事故调查及提交完整事故调查报告的能力;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HSE管理工作经验至少5年以上。
4、以上所有人员必须单独配备不得兼职。
请将拟任专业人员的证书(含有效相关记录)等扫描件附在此表后。
(三)项目总监简历表
|
姓 名 |
|
年 龄 |
|
学历 |
|
||||
|
职 称 |
|
职 务 |
|
拟在本工程任职 |
总监 |
||||
|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号 |
|
专业 |
|
||||||
|
身份证号码 |
|
||||||||
|
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请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含有效相关记录)扫描件附在此表后。
附件一:
主要检测设备仪器表
|
序号 |
仪器或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自有或委托检测或租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项目监理部人员全部到位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 施工监理投标。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合同中约定的所配备的项目监理部人员按时全部到位,否则视同违约。如果违约,将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考核办法明确的违约金额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我方的监理费中扣除。若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主要检测设备仪器到位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 施工监理投标。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主要检测设备仪器表所配备的监理检测设备仪器按时全部到位,否则视同违约。违约金按如下标准计算:每台设备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0元。违约金从我方的监理费中扣除。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承诺书
现承诺截止投标日前三年内,本公司及公司法人代表、本工程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若查证具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司法机关的相关认定书为准),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ZJEG_RSS.content.end<$[信息内容]>end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