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吉县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及界桩与标识牌制作安装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12月3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安吉县采购办批准,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就《安吉县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及界桩与标识牌制作安装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AJJXGK2019-00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工期 |
1 | 安吉县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及界桩与标识牌制作安装政府采购项目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在安吉县境内进行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及界桩与标识牌的制作安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勘界及制作安装 |
备注 | 注:1、本项目采购预算约为360.00万元(勘界预算单价50.00万元;界桩约2000根,每根预算单价1200.00元(含安装);界桩内置芯片约200套,每套预算单价200.00元(含安装);标识牌约60块,每块预算单价11000.00元(含安装)),投标报价不能超各自预算单价。 2、投标报价应包括勘界费、设备(产品)费、材料(配件)费、制作费、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金、利润及采购代理费等一切费用。 3、最终货款结算=勘界服务费+实际提供不同种类的数量×中标单价的合计。 4、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价格,服务内容不变,及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5、技术、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和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9年 12月3日起至2019年 12 月11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地点: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3、标书售价:每套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以邮寄方式报名的供应商应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满足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报名表(附件下载);
2、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副本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5、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6、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年 12 月 25 日上午09∶00时
九、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浙江省安吉县天荒坪南路99号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天荒坪南路与穆皇东路交叉口))。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0 元整,账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称: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营业部
帐 号:33050164712700000706
十一、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
1、 质疑及投诉: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本采购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十二、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jztb.com/
十三、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四、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当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不接受未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联系人:戴子源 联系电话:0572-5137691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孙颖 联系电话:0572-5210322 0572-5210291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2-5302207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胜利东路308号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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