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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25日
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ZJ2019DF500009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拟募集资金总额说明 单一外部投资人出资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0.0000-26.0000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1、包含外部投资人出资资金、员工持股平台出资资金以及原股东跟投资金(如有)的增资规模;2、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51%,员工持股平台持股比例不高于0.5%,具体持股比例以增资人有权批准单位批准为准。
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说明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1-4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说明 本次增资外部投资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家,单一外部投资人出资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0.000001-211443.243200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 包含外部投资人出资资金、员工持股平台出资资金以及原股东跟投资金(如有)的增资规模
原股东是否有投资意向 是 企业管理层或员工是否有投资意向 是
是否联合投资 否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万元) 原出资比例(%) 增资后出资额(万元) 增资后出资比例(%)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69.1600 --- ---
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20.8100 --- ---
宏信远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300 --- ---
交易达成条件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本次增资终结:
(1)在公开挂牌增资的过程中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人;
(2)意向投资人不符合增资人增资需求,最终投资人与增资人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
(3)意向投资人未按时支付保证金;
(4)增资人提出项目终止申请。
募集资金用途
增强增资人资本实力,补充营运资金。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共4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投资方并办理增资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增资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全部增资报名材料(日常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4号楼1805室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逾期无效。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收到递交全部增资报名材料后,办理增资报名登记手续。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报名手续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增资受让申请登记文件》及其备注清单中所列的材料;(2)产权交易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意向投资人须在本项目公示期间,按照融资方在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告的文件要求,向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结算账户交纳500万元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视为其放弃意向投资资格。
4.本次增资价格不低于经核准的基准日全部权益评估值扣除期后与本次增资无关的股利分配后计算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价格,即1.8762元/一元注册资本。增资人公司股东会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竞争性谈判意向投资人的条件和报价等因素审议选定最终投资人及其最终认购结果,所有投资人最终的增资价格为股东会选定的最终投资人的报价中的最低价。
5.公司骨干员工组建的员工持股平台将参与本次增资,其增资价格参照外部投资人的入股价格,按照“同股同价”的原则进行增资。公司原股东尚未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增资,但如后续决策参与本次增资,则其增资价格参照外部投资人的入股价格,按照“同股同价”的原则进行。
6.前述所称“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不超过26%”包含外部投资人出资资金、员工持股平台出资资金以及原股东跟投资金(如有)的增资规模;
7.本次增资项目评估基准日次日至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期间公司产生的损益,由增资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增资后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但根据2018年度签署的《<关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书>的补充协议》(“首轮增资补充协议”)第八条“相关资产的特殊处理”所产生的损益除外。
8.根据首轮增资补充协议第八条,对于首轮增资补充协议附件所确定的在首轮增资基准日已全额计提减值且在首轮增资中估值为0的非不良业务资产,后续处置所获得的收益中归属于公司的部分,由省国贸集团享有,公司通过定向分红等形式支付给省国贸集团。以上约定本次增资中继续执行。
其他披露事项

			
			
		
融资方基本情况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 注册地(地址) 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
法定代表人 孙建华 成立日期 2013-08-06
注册资本(万元) 601800.000000
实收资本 【无字段】万元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经济类型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000075327358A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参与省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业务(凭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经营)。资产管理,资产投资及资产管理相关的重组、兼并、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个数 3 职工人数 3200人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前一年度审计报告
2018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631239.500000 万元 3537841.400000 万元 1093398.100000 万元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79353.800000 万元 101894.000000 万元 85564.100000 万元
前二年度审计报告
2017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046657.100000 万元 2516257.100000 万元 530400.100000 万元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6861.500000 万元 73072.000000 万元 48184.000000 万元
前三年度审计报告
2016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885381.600000 万元 1361520.100000 万元 523861.500000 万元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46191.200000 万元 53467.900000 万元 43613.900000 万元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91330000671637379A]
批准单位名称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类型 批复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经营业绩良好,资金来源合法,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
2.意向投资人为央企,全国性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具有国资背景的各类基金,国际知名资管类机构,优秀民营企业,或前述各类机构指定的投资平台;
3.意向投资人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人须以货币方式进行出资;
2.意向投资人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a)意向投资人须在被确定为投资人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并于《增资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额增资款缴纳至增资人指定账户,如因增资人原因造成意向投资人不能按时缴纳增资款的,缴纳期限可根据双方沟通情况予以适当延长;
b)同意增资人继续履行与现有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
c)同意并配合增资人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
3.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后,由增资企业书面确认投资人资格;在择优选定(竞争性谈判)投资人后,须经增资人有权批准单位对择优结果确认后方可进行后续程序;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人递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公告之全部内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分期支付要求:投资人须于《增资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额增资款缴纳至增资人指定账户,如因增资人原因造成意向投资人不能按时缴纳增资款的,缴纳期限可根据双方沟通情况予以适当延长。
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比例 按固定金额收取5000000.00元
保证金交纳开始时间 交易所登记通过后即可交纳
保证金交纳期限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交纳方式      中信银行账号转账         
中信银行账号 收款单位: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6232800800014129777 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保证金处置方式 1.保证金扣除情形:为保护各方合法利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投资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增资人和浙江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a)意向投资人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 b)如本次增资进入竞争性谈判,未按照要求提交相应文件或未按照规定参与谈判的; c)被确定为投资人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增资人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 d)在被确定为投资人后,违背其在投资意向登记时提供的书面承诺的; e)有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形的。 2.意向投资人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下:如成为投资人的,在增资人确认已收到其全额增资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如未被确认为投资人,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保证金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支付要求:投资人须于《增资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额增资款缴纳至增资人指定账户,如因增资人原因造成意向投资人不能按时缴纳增资款的,缴纳期限可根据双方沟通情况予以适当延长。
四、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 4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以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征集到符合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增资价格等要求的), 信息发布终结,说明:经增资人书面确认后信息发布终结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且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增资价格等要求的),信息发布终结,说明:信息发布终结并组织遴选

五、择优方式及其他要求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
1.遴选触发条件。信息披露期满,将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投资人。
2.竞争性谈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方面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1意向投资人与浙商资产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能够形成资源优势互补和战略产业协同(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支持、资金募集及管理、资产推荐、资产证券化等等)的优先;○2意向投资人的综合实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信誉、行业声望、资金实力、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以及公司治理等;○3意向投资人需认同增资人的价值观和企业经营理念,与省国贸集团能够建立良好沟通协作关系的优先;○4意向投资人充分尊重、支持增资人现有股东对浙商资产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的考虑和安排,能够积极协同、配合浙商资产对重大项目管理要求的优先;○5投资报价。
经办人联系方式 contracts
融资方/经办人联系方式
融资方联系人 贺女士 融资方联系电话 0571-89773805
融资方联系传真   融资方联系邮箱  
融资方联系地址   融资方网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林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71-87710238/15158052312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0571-87297126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杭州市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4号楼1805室 交易机构网址  
补录披露信息
补录披露信息
无
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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