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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宜兴市宜城街道氿滨南路 10 号第 17 层的办公房地产(变卖)的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22日
招标采购正文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2月08日10时起60日期间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cGd01Y&user_id=1656917564),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宜兴市宜城街道氿滨南路 10 号第 17 层的办公房地产。

1、标的物范围界定及基本状况

本次标的物为陆XX拥有的位于宜兴市宜城街道氿滨南路 10 号第 17 层的办公房地产,标的物法定用途为出让商服(办公),建筑面积 934.23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 119.50 平方米,结构为钢混,房屋总层数为地上 18 层:物业所在楼层为第 17 层,竣工于 2008 年。标的物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下的办公房地产。

2、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

(1)土地实物状况

标的物所处宗地位于宜兴市宜城街道氿滨南路 10 号,地块为一完整矩形,其北侧为龙池路,东侧为氿滨大道,南侧、西侧均为河道。分摊面积 119.50 平方米,用途为商服用地,所在宗地形状、地块地势、水文地质情况较好,宗地基础配套较完善,开发程度达到“六通一平”以上,无不利规划限制条件,利用状况较好。

(2)建筑物实物状况

宜兴市宜城街道氿滨南路 10 号第 17 层为办公用途物业,共 18 层,由于该写字楼未标注 14 楼,标的物所在楼层被标注为第 18 层。层高约 3 米,建筑面积 934.23平方米,建于 2008 年。写字楼为精致装修,地面铺设大理石地板砖、地毯、木地板,墙面贴有墙纸、装饰面板,吊顶,实木门,目前为空置状态。该写字楼上水水源引自市政自来水,排水采用废污分流制,含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设有防栓系统、水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供电配备有双回路供电系统、不间断电源,两部电梯,平面布置合理,工程质量好,维修、保养情况良好。

3、权益状况描述与分析

标的物已取得编号为 A0078032《房屋所有权证》及宜国用(2016)第 108840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面积 934.23 平方米,所在楼层第 17 层,登记房屋所有权人为宜兴日报社,土地面积 119.50 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至 2046 年 11 月 8 日,土地使用人为陆XX。宜兴日报社已于 2008 年12 月 31 日前将标的物出售予陆XX。本次估价假设标的物登记权利人均为陆XX。

(详细情况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起拍价:3952480元,保证金:75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物是否存在欠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水电费等),由竞买人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确认,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由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宜兴市房屋权属证明》和《宜兴市土地使用权登记情况》,显示标的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宜兴日报社,土地使用人为陆XX,宜兴日报社已于 2008 年12 月 31 日前将标的物出售予陆XX,两者登记权利人不一致可能存在二次过户,二次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相关事宜及交纳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向职能咨询确认;

(3)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事先请与标的物联系人联系后再前往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拍卖成交后交易中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20日内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行湖滨支行;银行帐号:955885120204164372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1-8739330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393477(方法官)

         18861560055(包律师)

关于提交委托他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材料以及签成交确认书的相关事宜请电话联系:贺同志,0571-87393271或1896900439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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