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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18日
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ZJ2019DF500008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拟募集资金总额说明 融资方原股东和新增战略投资人合计拟募集资金不低于12100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50.0000-50.0000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持有45%;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持有10%;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持有15%;浙江中南石化能源有限公司拟持有5%;新增战略投资人(金融类,1-3家)拟合计持有15%;新增战略投资人(油品产业链企业类,1-2家)拟合计持有10%。
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说明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1-5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说明 拟募集金融类战略投资人1-3家;拟募集油品产业链企业类战略投资人1-2家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0000-10000.000000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 融资方原股东合计认购新增注册资本5000万;新增战略投资人合计认购新增注册资本5000万。
原股东是否有投资意向 是 企业管理层或员工是否有投资意向 否
是否联合投资 否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万元) 原出资比例(%) 增资后出资额(万元) 增资后出资比例(%)
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200.000000 72.0000 45.0000
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00 15.0000 10.0000
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000 8.0000 15.0000
浙江中南石化能源有限公司 500.000000 5.0000 5.0000
战略投资者(金融类合计) --- --- 15.0000
战略投资人(油品产业链企业类合计) --- --- 10.0000
交易达成条件
1.合格意向投资人需经竞争性谈判,由融资方股东会确认,完成相关审批、全部章程修订及公司登记变更程序后,视为增资达成。
2.无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则本次交易终止。
募集资金用途
1.数字化升级、交易系统开发及配套设备采购;
2.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3.风险准备金;
4.交易产品研发及推广;
5.供应链集成服务;
6.交割仓库建设;
7.办公场地购买或租赁。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详见附件《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下载【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其他披露事项
 
融资方基本情况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 注册地(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10000室(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 陈嵘 成立日期 2015-05-12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0000
实收资本 【无字段】万元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经济类型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901337048579W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提供石油及其衍生品、天然气、化工原料及产品(除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服务;商品交割市场经营管理服务;商品物流市场经营管理服务;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相关商品进出口贸易及咨询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限经营类电子商务不含互联网金融、网络预约出租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个数 4 职工人数 56人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前一年度审计报告
2018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182.630000 万元 1511.640000 万元 5670.990000 万元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793.190000 万元 1292.790000 万元 1191.780000 万元
前二年度审计报告
2017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962.860000 万元 683.650000 万元 4279.210000 万元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638.620000 万元 100.310000 万元 100.310000 万元
前三年度审计报告
2016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639.360000 万元 460.450000 万元 4178.910000 万元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71.110000 万元 -540.780000 万元 -540.780000 万元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13300001429101221]
批准单位名称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类型 其他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本次增资拟新增设金融类企业、油品产业链企业。
一、基本标准(两类投资者均需满足)
1.战略投资者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2.战略投资者与融资方不存在同业竞争,参与本次增资的战略投资者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3.战略投资者自持有融资方股权之日(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准)起三年内,不得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对所持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进行处分或设置权利限制(依据省政府关于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建设工作部署调整,以及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生效的判决或仲裁裁决作出的除外)。
4.战略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未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战略投资者股权清晰,战略投资者或其向上追溯的各级出资人均不存在委托持股情形。
6.战略投资者需认可浙江自贸试验区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发展规划,支持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建设。 
二、核心标准
1.金融类战略投资者
战略投资者或其控股股东(含其间接控股股东,下同)、实际控制人、重要相关方为金融机构,须能为融资方未来业务发展提供便捷的融资、清算、结算、外汇等金融服务,并应满足下列条件:
(1)战略投资者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相关方须拥有先进的管理理念,长期稳健的发展战略,较强的资金运营能力,丰富的大宗商品贸易交易配套服务经验;
(2)战略投资者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相关方具备产业互联、数字化建设经验或规划;
(3)战略投资者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相关方须拥有丰富的外汇或跨境业务管理经验,或在境外拥有分支机构;
(4)战略投资者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相关方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产业链企业战略投资者
战略投资者或其控股股东(含其间接控股股东,下同)、实际控制人、重要相关方须与融资方具有较强的业务发展协同性和战略发展互补性,能为融资方未来业务发展提供油气一手资源,并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战略投资者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相关方须为油品主营单位、省属国有油品企业或大型地方炼厂,掌握稳定的油品一手资源,拥有丰富的油品贸易经营、资金实力。
(2)战略投资者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相关方须拥有长期稳定在浙江自贸试验区发展油品产业的战略,并已全部或部分实施;
(3)战略投资者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相关方须在全国范围内拥有较高影响力,具备一定国际影响力;
(4)战略投资者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相关方具备产业互联、数字化建设经验或规划;
(5)战略投资者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相关方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三、定义
重要相关方:指股权结构上未体现出其与战略投资者的关联关系的,但拥有该战略投资者在决策管理层面的一票否决权或基本控制权。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增资条件
1.本次增资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21元/一元注册资本。
2.投资人须于收到竞争性谈判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协议,本次增资款需在增资扩股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足到位。
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油中心将注册资金由2亿元提升至10亿元人民币,各股东须同比例增资,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缴足至各自认缴出资额的50%;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缴足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00%。(各股东同比例增资款实缴到位的时间以股东会最终决策为准。)
3.本次增资需以货币形式出资,资金来源需合法合规。
4.新增战略投资人需按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承担本次增资的所有基本交易服务费。
5.候选投资人须承诺同意融资方根据省政府关于国际油气交易中心股权结构优化的工作部署进行必要的股权结构调整。
6.战略投资人认购不足部分,由原股东认购。
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增资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同意根据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面履行本次增资的程序。
8.未经融资方股东会批准,融资方新老股东不得将其所持有的融资方股权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与融资方具有竞争关系的任何机构。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分期支付要求:投资人需在增资扩股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足到位。
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比例 按固定金额收取1000000.00元
保证金交纳开始时间 经转让方资格确认后交纳
保证金交纳期限 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17:00前有效(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交纳方式      中信银行账号转账         
中信银行账号 收款单位: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6232800800014129520 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保证金处置方式 1.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转为投资款; 2.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支付要求:投资人需在增资扩股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足到位。
四、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 4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4次。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但未达募集资金最低额), 延长信息发布,说明: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4个周期。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达到募集资金最低额),信息发布终结,说明:信息发布终结并组织遴选。

五、择优方式及其他要求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100分制。谈判小组成员以意向投资人响应文件为基础,对其进行分析、评议,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一)报价部分(50分)
合格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报价,即每一元注册资本对应价格的报价。
(二)商务部分(20分)
合格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含间接控股股东,下同)、实际控制人、重要相关方的综合实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实力、商业声誉、行业地位、运营能力等; 
(三)支持能力(25分)
合格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相关方拥有的运营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拥有的技术研发能力、金融配套支持能力、油品一手资源等,能与融资方形成业务协同或互补,能为融资方未来业务发展提供相应支持;
(四)配合情况(5分)
同意接受股权比例调剂。
经办人联系方式 contracts
融资方/经办人联系方式
融资方联系人 王先生 融资方联系电话 0580-2988035
融资方联系传真   融资方联系邮箱  
融资方联系地址   融资方网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林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71-87710238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0571-87297126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lintao@zjpse.com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4幢18层1805室 交易机构网址 http://www.zjpse.com
补录披露信息
补录披露信息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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