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绿色城镇项目—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工程监理服务浙江省绿色城镇项目——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11月14日 |
招标采购正文
新开发银行贷款浙江省绿色城镇项目——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19年11月14日
招标编号:0733-1909215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开发银行贷款浙江省绿色城镇项目——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浙发改开放【2019】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嵊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开发银行贷款,采购人为嵊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面向新开行成员国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浙江省嵊州市长乐镇、甘霖镇、崇仁镇、石璜镇、黄泽镇以及嵊州市三江街道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约120000㎡ 概算投资额:186840万元(其中建安费及设备购置费:约118199万元;联合试运转费:约768万元)
新开发银行贷款浙江省绿色城镇项目——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内容:
(1)新建给水项目:第三水厂(6.0万吨/日)、第四水厂(5.0万吨/日)、长乐水厂(3.0万吨/日)、富西水厂(1.5万吨/日)及敷设DN100-DN2000给水管网约311.783千米。
(2)新建排水项目:长乐镇污水厂(二期)(0.8万吨/日)、甘霖镇污水厂(二期)(1.4万吨/日)、崇仁镇污水厂(二期)(0.8万吨/日)及敷设DN300-DN1000污水管网约5.1千米。
(3)新建数字中心一处。
具体工作范围以“委托人要求”中规定内容和施工图纸为准。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服务期:施工阶段60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保修期)24个月。本项目下各子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或有重叠,有关服务期详情详见“委托人要求”。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包含项目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项目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工作范围以“委托人要求”中规定内容和图纸为准。
2.5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至少连续运营5年(含)以上。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对于上述资格要求,注册于其他成员国(除中国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同级别政府机构发放的同等级别的资质证书,还应一并提供资质证书的注册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一个承诺,声明其所持的同等级别的资格证书是与中国政府发放的资质证书同等级别的,并愿意随时提供证书以供核验真伪。如果发现投标人虚假陈述或伪造承诺,业主可以采取相应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合同授予、扣除投标保证金、禁止其未来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业主认为适用的其他情况。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过去三年(2016-2018)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至少均应为正值。
3.1.3 业绩要求:
(1)近五年(2014年11月至2019年11月)完成过至少1个处理能力在5万吨/日(含)以上的新建水厂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和至少1个处理能力在1万吨/日(含)以上的新建污水厂工程项目监理合同。投标人应提供竣(完)工验收报告(证书),以竣(完)工验收报告(证书)时间为准;
(2)近五年(2014年11月至2019年11月)完成过至少1个长度在3公里(含)以上的且给水管网敷设在DN600(含)以上的给水管网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和至少1个长度在1公里(含)以上的且污水管网敷设DN1000(含)以上的排水管网工程项目监理合同。投标人应提供竣(完)工验收报告(证书),以竣(完)工验收报告(证书)时间为准。
注:
1)上述合同业绩要求中的处理规模或管网长度不能以多个合同累加满足要求,而须在单个合同中满足上述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及竣(完)工验收报告(证书)以证明业绩满足上述要求。
3.1.4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5万吨(含)以上处理规模的水厂项目或1个1万吨(含)以上处理规模的污水厂项目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职务(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从事监理工作5年以上。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资格要求:
3.3.1具备下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
a.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b.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c. 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3.3.2递交建议书截止时间直至授予合同之时投标人:①不能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不能被新开发银行成员国宣布为不合格;③不能被新开发银行宣布为不合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4日起到2019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工作日时间,节假日除外),以以下任意一种方式:
(1)
① 凭本企业适用于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州分中心(即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CA数字证书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jyzx.szzj.gov.cn),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未取得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州分中心(即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州分中心(即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
② 使用投标人公司账户向招标代理公司账户(详见下附)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1500元/套,售后不退。汇款时交易附言请简单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将以快递方式尽快寄出。招标代理不承担任何快递丢失或延迟到达的责任;
(2)感兴趣的投标人还可以亲自前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4层招标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14时00分,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州分中心(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699号国际会展中心北楼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新开发银行外部网站(www.ndb.int/projects/project-procurement)、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www.jszhaobiao.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国际中国建设招标网(www.jszhaobiao.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zjpubservice.com)和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zzj.gov.cn/col/col1677259/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嵊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市嵊州市雅石路74号
联系人:裘先生
联系电话:0575-83290180
传真:0575-83292154
电子邮箱:ndbzjszpmo@sina.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友谊宾馆苏园写字楼17单元四层
联系人:张玥、李亦棠
电子邮箱:zhangy@biddingcitic.com, liyt@biddingcitic.com
联系电话:+86 10 68732196
传真:+86 10 68940233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开户行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110210182600030709
附件招标公告.pdf
附件嵊州项目监理招标文件定稿2019.11.14-final.pdf
日期:2019年11月14日
招标编号:0733-1909215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开发银行贷款浙江省绿色城镇项目——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浙发改开放【2019】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嵊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开发银行贷款,采购人为嵊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面向新开行成员国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浙江省嵊州市长乐镇、甘霖镇、崇仁镇、石璜镇、黄泽镇以及嵊州市三江街道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约120000㎡ 概算投资额:186840万元(其中建安费及设备购置费:约118199万元;联合试运转费:约768万元)
新开发银行贷款浙江省绿色城镇项目——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内容:
(1)新建给水项目:第三水厂(6.0万吨/日)、第四水厂(5.0万吨/日)、长乐水厂(3.0万吨/日)、富西水厂(1.5万吨/日)及敷设DN100-DN2000给水管网约311.783千米。
(2)新建排水项目:长乐镇污水厂(二期)(0.8万吨/日)、甘霖镇污水厂(二期)(1.4万吨/日)、崇仁镇污水厂(二期)(0.8万吨/日)及敷设DN300-DN1000污水管网约5.1千米。
(3)新建数字中心一处。
具体工作范围以“委托人要求”中规定内容和施工图纸为准。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服务期:施工阶段60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保修期)24个月。本项目下各子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或有重叠,有关服务期详情详见“委托人要求”。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包含项目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项目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工作范围以“委托人要求”中规定内容和图纸为准。
2.5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至少连续运营5年(含)以上。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对于上述资格要求,注册于其他成员国(除中国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同级别政府机构发放的同等级别的资质证书,还应一并提供资质证书的注册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一个承诺,声明其所持的同等级别的资格证书是与中国政府发放的资质证书同等级别的,并愿意随时提供证书以供核验真伪。如果发现投标人虚假陈述或伪造承诺,业主可以采取相应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合同授予、扣除投标保证金、禁止其未来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业主认为适用的其他情况。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过去三年(2016-2018)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至少均应为正值。
3.1.3 业绩要求:
(1)近五年(2014年11月至2019年11月)完成过至少1个处理能力在5万吨/日(含)以上的新建水厂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和至少1个处理能力在1万吨/日(含)以上的新建污水厂工程项目监理合同。投标人应提供竣(完)工验收报告(证书),以竣(完)工验收报告(证书)时间为准;
(2)近五年(2014年11月至2019年11月)完成过至少1个长度在3公里(含)以上的且给水管网敷设在DN600(含)以上的给水管网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和至少1个长度在1公里(含)以上的且污水管网敷设DN1000(含)以上的排水管网工程项目监理合同。投标人应提供竣(完)工验收报告(证书),以竣(完)工验收报告(证书)时间为准。
注:
1)上述合同业绩要求中的处理规模或管网长度不能以多个合同累加满足要求,而须在单个合同中满足上述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及竣(完)工验收报告(证书)以证明业绩满足上述要求。
3.1.4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5万吨(含)以上处理规模的水厂项目或1个1万吨(含)以上处理规模的污水厂项目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职务(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从事监理工作5年以上。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资格要求:
3.3.1具备下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
a.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b.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c. 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3.3.2递交建议书截止时间直至授予合同之时投标人:①不能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不能被新开发银行成员国宣布为不合格;③不能被新开发银行宣布为不合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4日起到2019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工作日时间,节假日除外),以以下任意一种方式:
(1)
① 凭本企业适用于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州分中心(即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CA数字证书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jyzx.szzj.gov.cn),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未取得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州分中心(即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州分中心(即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
② 使用投标人公司账户向招标代理公司账户(详见下附)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1500元/套,售后不退。汇款时交易附言请简单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将以快递方式尽快寄出。招标代理不承担任何快递丢失或延迟到达的责任;
(2)感兴趣的投标人还可以亲自前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4层招标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14时00分,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州分中心(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699号国际会展中心北楼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新开发银行外部网站(www.ndb.int/projects/project-procurement)、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www.jszhaobiao.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国际中国建设招标网(www.jszhaobiao.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zjpubservice.com)和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zzj.gov.cn/col/col1677259/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嵊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市嵊州市雅石路74号
联系人:裘先生
联系电话:0575-83290180
传真:0575-83292154
电子邮箱:ndbzjszpmo@sina.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友谊宾馆苏园写字楼17单元四层
联系人:张玥、李亦棠
电子邮箱:zhangy@biddingcitic.com, liyt@biddingcitic.com
联系电话:+86 10 68732196
传真:+86 10 68940233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开户行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110210182600030709
附件招标公告.pdf
附件嵊州项目监理招标文件定稿2019.11.14-final.pdf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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