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关于申报龙泉市2019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8日
招标采购正文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9〕20号)和《龙泉市关于浙江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龙经商〔2019〕13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龙泉市2019年度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龙泉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团体;且当年度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偷税、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

  二、申报类别和申报材料

  (一)对外贸易预警点建设

  1、申报主体:预警点承办单位;

  2、申报材料:项目补助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如资格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省厅批准文件等。

  (二)外经贸运行监测建设

  1、申报主体:运行监测承办单位;

  2、申报材料:项目补助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如资格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省厅批准文件等。

  (三)境外投资

  1、申报主体:投资主体;

  2、申报材料:项目补助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如商务部门备案资料,境外注册营业执照,汇款凭证等。

  (四)公共布展

  1、申报主体:组织参展行业协会;

  2、申报材料:项目补助申请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公共布展合同,发票(发票联),银行付款凭证,展会现场照片等。

  (五)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

  1、申报主体:参与进博会配套展会和为进博会作出突出贡献企业;

  2、申报材料:项目补助申请表,展会资料,展会情况照片,作品设计制作费等。

  (六)出口信用保险政府联保

  1、申报主体:组织实施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政府联保单位;

  2、申报材料:项目补助申请表,政府联保协议,参与政府联保企业名单,培训会议通知、照片等。

  (七)商贸流通领域工作

  1、申报主体:商贸流通领域相关工作承办单位;

  2、申报材料:项目补助申请表,工作开展情况资料,费用明细,照片,凭证等。

  三、申报时间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二)各项目单位自行填报《龙泉市2019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市经商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专项资金申报单位应对上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四、项目审定程序

  市经商局、财政局等部门将根据《浙江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8〕94号)和《龙泉市关于浙江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龙经商〔2019〕13号)文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支持项目,并经公示后发文下达专项资金。

  五、资金监督和检查

  (一)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申报材料,以备核查。凡经审计和监督部门认定资金申报和使用单位以虚报、冒领、伪造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取消其资金使用资格,并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

  (二)申请单位收到扶持资金后,应根据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建立健全项目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六、经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市经商局:毛鑫霞,联系电话:7261812

  市财政局:郑宏敏,联系电话:7214470

  附件:龙泉市2019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

  龙泉市经济商务局

龙泉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