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门诊楼四楼部分场地三年租赁权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11月8日 |
招标采购正文
标的信息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方信息
经办人联系方式
其他附件材料
| 标的信息 | |||||
|---|---|---|---|---|---|
| 项目名称 |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门诊楼四楼部分场地三年租赁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9-11-08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9-11-21 | ||
| 项目编号 | ZJ2019DF101973 | 挂牌价格 | 15.000000万元(首年) | ||
| 标的所在地 | - 潮王路31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门诊楼四楼 |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约9 | 出租用途 | 视光中心 | ||
| 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无 | ||
| 目前状态 | 使用状态
:
租赁期限已到期
原承租人是否有优先承租权: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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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情况说明 | 出租用途:视光中心。 权证相关信息:47003282433010511A2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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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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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500万以上,企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执行标准: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局开具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2、承租方需具有视光相关行业正规资质及医疗器械三类经营经营许可证。(执行标准:需提供视光行业协会会员材料及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 3、承租方需在浙江省内拥有同类三甲医院合作业务三家及以上,其中至少包含杭州市主城区内一家(执行标准:需提供业务合作协议或租赁合同,并承诺合作医院为三甲医院)。 4、承租方需配备驻点视光专业技术人员:一、二级技师各1人,高级工2人及以上,并具备国际角膜塑形IAOA证书。(执行标准:需提供技师证书,及在职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 5、承租方需拥有屈光管理系统。(执行标准:需提供带有系统名称的截屏页面或开发商版本号)。 | ||||
| 交易条件 | 1、租金挂牌价格:首年15万元,第二年起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 %。 2、竞租保证金: 5 万元。租赁合同签订后且浙江产权交易所收到租赁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竞租保证金在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退回至承租方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 3万元。 4、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本次出租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6、出租房屋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共计200元/月由承租方承担,与房租一起收取。 8、出租房屋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9、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需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署《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竞得后15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15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原承租方腾退后拆除原装修、装饰物,承租方装修方案需经得出租房审核同意后方可装修。 10、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11、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 12、承租方承诺中标后两个月内在所租地址申领出眼科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 13、承租方承诺对工作场地有适宜装修,方案需经过出租人认可;服务过程中不得人为破坏出租人的设施和环境,影响出租人的正常医疗秩序。 14、承租方承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质量标准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采购方的管理、指导与监管,免费配合医院眼科开展健康筛查及组织开展公益类视光活动。 15、承租方承诺产品均价不得高于其他连锁店的价格,每半年提供一次业务报表给医院相关部门。 16、承租方有售后服务承诺,要不断提高视光产品的服务便捷度,省内做到免费送货上门,提高患者满意度。 17、承租方需管理规范,采用国际通用的视光学标准开展工作,接受医院眼科的业务指导。 18、承租方负责视光保健档案建立、跟踪护理方案、后续视保监控等,全过程可追溯,同时承诺病患资料仅用于健康随访,不得随意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19、承租方销售的产品需要提供各品牌委托书或工业产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进口类产品须提供进口报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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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期限和其他事项 |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共1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竞价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浙江产权交易所递交全部竞租报名材料及交纳竞租保证金(日常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地点: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4号楼18层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逾期无效。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收到递交全部竞买报名材料和保证金后,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人,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承租方。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4、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浙交所提交承租申请、交纳保证金、注册账户并激活、进入动态报价大厅报价。 5、意向承租方除在报名时应交纳竞租保证金外,应携带以下资料办理相关报名手续:(1)《承租意向登记文件》及其备注清单中所列的材料;(2)产权交易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项目公告附件材料---意向承租方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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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三、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50,000.00元。 |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 交纳方式 | 中信银行账号转账 | ||||
| 中信银行账号 | 收款单位: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6232800800014128761 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
| 出租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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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出租方联系人 | 吴先生 |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0571-85267043 | 出租方联系地址 |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占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71-86097249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05室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附件材料。
| 其他附件材料 | |
|---|---|
| 标的图片 |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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