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姚市府前路北侧地块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11月6日 |
关于余姚市府前路北侧地块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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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府前路北侧地块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全过程
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9-3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余姚市府前路北侧地块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已由余姚市发展与改革局余发改基【2015】1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2.1 项目名称:余姚市府前路北侧地块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 项目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为211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720平米。
2.3 工程总投资:本次招标工程总投资约为8000万元。
2.4 资金来源:自筹
2.5 项目建设地址:余姚城区,东至合宝弄、南至府前路、西至县东街、北至工人路地块
2.6 服务期限:自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施工阶段合同服务期为360日历天。
2.7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达到《国家文物保护施工验收规范》、《文物保护法》、《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165-9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规定的合格标准)。
2.8 进度控制目标:2020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
2.9 安全控制目标:符合现行国家质量安全生产标准。
2.10 服务招标范围:负责全过程工程咨询,其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具体含:建设手续协助办理、综合协调管理、设计协助管理、合同及台帐协助管理、现场协助管理、协助施工竣工验收、协助项目决算报审、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协助服务工作、专项咨询服务、协助财务工作等;其中专项咨询服务指跟踪审计,其中监理服务范围指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保阶段跟踪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内容为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控、环境保护监理及古建文物保护监理。
3. 投标资格要求、条件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②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核准须具有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和③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或以上三者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列入《宁波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甬建发[2017]133号)。
3.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文物保护专业副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造价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有建筑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3.2.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3.2.3投标人拟派文物保护专业副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①国家文物局颁发的业务培训证书及②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或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博业务培训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的联合体成员派遣,非联合体投标的总监若同时具有上述文物保护专业副总监资格的,可兼任。
3.2.4 投标人拟派项目造价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专业土建(土木建筑)。联合体投标的由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派遣。
3.2.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综合管理技术组负责人可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与造价工程师不得兼任。
3.3 房建监理资质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原件,且须经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查验通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由浙江省文物局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原件。
3.4 投标人及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造价工程师已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文物保护专业工程监理除外)。
3.5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显示开标日所在季度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 C 级及以上(文物保护专业工程监理除外) 。
3.6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未被列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
3.7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 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五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 3 个,联合体成员均须符合上述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止,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http://yuyao.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具体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服务引导→操作流程→《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4.2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用户自助服务系统 (网址 http://www.tseal.cn/tcloud/yyztb.xhtml?statusCode=303)完成“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办理工作(发证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878-198),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1月 28日上午9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余姚市谭家岭东路 2 号,南雷大厦(暂名)附楼 4 楼,详见开评标场所安排】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程序,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光盘。具体递交方式为:
5.2.1 网上递交:首先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余姚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121.196.209.13:8080/login)(市级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即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中的上传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逾期未上传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5.2.2 现场递交:其次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光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5.3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肆万元整(¥40000 元),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
联系人:郑斌 电话:0574-62755059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富巷北路558号
联系人:邵工 电话:13605848989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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